12月17日上午,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行政检察人员和刑事检察人员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学习交流会上,参学人员重点对《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中最新规定和变更部分进行了全面学习,就指引条款中涉及行刑反向衔接受理、审查、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行政处罚等注意事项开展了研讨交流。大家表示,将持续深化学以致用,全力以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现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无缝衔接,同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妥善做好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等工作,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