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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3 16:39:54

以案释法正风纪 以人为镜知得失——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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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2月13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以“沉浸式旁听+面对面释法”的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明水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域内各乡镇党员干部三十余人参加此次庭审旁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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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某某在任明水县永久乡某村会计、记账员期间,受乡政府委托负责地力补贴和生产者补贴工作统计、申报工作,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的方式套取国家补贴。被告人白某某共计贪污人民币46492元。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严,审理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白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一起案例就是一次普法,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课。反面典型和身边案例是鲜活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清醒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沉重代价,严守党纪法规,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下一步,明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职务犯罪庭审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明水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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