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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1 14:08:39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深化“检察+司法”协作,共促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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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2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座谈会,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分院行政检察部、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干警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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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要求,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执法司法监督理念,强化调查研究。

《实施办法》将行政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职责、衔接配合、跟踪监督、信息数据共享等机制,明确要通过数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

会签《实施办法》后,大兴安岭分院和地区司法局就切实提高依法监督意识,规范执法监督程序,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优势,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更好地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依法衔接,夯实协作基础,形成监督闭环,以实干担当协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下一步,大兴安岭分院将持续加强与地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责,共同推动《实施办法》有效落实,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无缝对接,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的聚合效果,为更好服务于法治兴安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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