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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5 15:10:33

黑龙江省顺利完成首次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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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黑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圆满完成了黑龙江省首次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有力推动了乡镇街道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统筹协调,周密系统推进

强化工作会商。省司法厅会同省营商局组织涉及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的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家省直单位召开会商会议,逐一认领39项行政执法事项,对赋权评估的内容、程序、方法、步骤等关键节点共同商议、充分研讨、形成共识。科学设置评估指标。2024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的通知》,从赋权承接情况、赋权行使情况、赋权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设置了18个评估要点、51项评估指标,并明确赋权评估范围、评估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赋权乡镇街道39项行政处罚权运行情况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深化工作指导。先后两次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全省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培训会议,安排8家省直单位对各自执法领域做好赋权评估工作提出专业性具体要求。

二、科技赋能,破解堵点难题

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需要省市县乡四级、超千家单位共同参与,涉及层级多、数据体量大、评估周期长,尤其是针对8家省直单位无法直接面向乡镇街道收集汇总数据等实际困难,省司法厅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上,及时开发赋权评估数据报送统计相关功能,支持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单位对39项赋权事项的评估实现在线填报、自动统计、分级汇总,大幅减少县区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量,提高了效率,为赋权评估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督导,高效完成任务

省司法厅定期跟踪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步骤阶段推进赋权评估工作。针对赋权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远程培训、个性化咨询、法律法规阐释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各部门客观、准确、规范填报数据。经过乡镇街道自评、县级赋权部门自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估和全面汇总评估五个阶段,赋予乡镇街道的39项行政执法事项中,因法律法规废止、修改,拟删除3项;因执法事项专业性强,承接能力不足,未达到赋权效果,拟收回5项;拟保留31项。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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