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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3 12:22:56

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隆重举行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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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通知》的部署和要求,12月2日上午9时,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隆重开展了“文明交通、携手共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绥化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丁然,副局长李永春,交警支队支队长郭凯、政委马军及班子成员,市文明办、市交通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活动当天,全市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2场次,交警“双微”公众平台推送12.2内容信息12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摆放展板120块,悬挂宣传横幅80条,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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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主场地设在西城客运站,各县(市)设立分场地。主场地彩球飘扬,条幅醒目,摆放了宣传展板,播放了宣传视频,邀请了绥化市应急救援队,客运、外卖、快递等行业驾驶人和员工参与了现场宣传,吸引了很多过路群众驻足观看。

活动现场以“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为主题,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和驾驶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场向群众发放了12.2宣传挂图、宣传卡片,面对面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进行了安全提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活动当天,绥化交警在高速路口、客运站、社区、农村、学校发放了制作印制的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卡片,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现场提示,在部分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课”;在市区的LED显示屏、出租车棚灯打上了122交通安全提示语,滚动播发,反复宣传,营造宣传氛围;组建了警车巡逻宣传车队,车上悬挂了标语横幅,安装了大喇叭,在市内主次街道巡回宣讲,持续播放,拓展了宣传辐射面。

各县(市)交警大队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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