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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9 15:10:37

公证力量“燃”动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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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领导和指导全省公证行业,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职能优势,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新成绩,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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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效专业

有力保障全省重点项目加速跑

全省公证行业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职能优势,为保护黑土地、筑牢大粮仓提供坚强保障。

北大荒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知名集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某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未经授权许可的被侵权行为屡见不鲜,哈尔滨市香坊公证处受理该公司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后,制定了周密的公证方案,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保全并出具公证书。黑龙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尚志市举办首届插秧节活动,尚志市公证处应邀前往活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种植户采集水稻播种过程公平公正。

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是黑龙江省百大项目之一,在建的南区项目一期工程因承建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一再延误,国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采用无人机进行了高清航拍,对项目一期工程现场在建工程的现状、存放设施及物品等摆放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2023年,液化天然气、液氦在黑河口岸首次通关,成为对俄清洁能源及重点新材料进口通道,调整了黑河市乃至全省的进出口商品结构,黑河公证处提供“快速办”“全天候”服务,为其出具的50余份公证文书成为重要一环,确保了进口液氦、天然气能源的安全顺畅通关。绥芬河公证处办理中方企业在进口俄罗斯液化石油气、惰性气体、煤炭、天然气及中草药等合同签署、物流运输等公证事项1000余件,得到了两国企业及交通、海关部门的认可,为营造优良的国际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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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创新

有力保障企业发展稳步前行

黑龙江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公证行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组建公证行业服务企业专家库,明确打造企业从注册成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8项措施,彰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决态度,当好公证“参谋”。

哈尔滨公证处联合黑龙江省企业发展促进会召开了“助商惠企公益普法座谈会”,大庆市每家公证机构至少进驻2至3家民营企业担当公证法律顾问,鹤岗公证处主动加入鹤岗市非公经济便企微信服务群,富拉尔基区工商业联合会在公证处设立“证企之家法律服务工作站”。

近年来,全省公证行业共办理商标权知识产权保全证据、商标权转让声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涉外民事等公证7万余件。哈尔滨国信公证处为“秋林•里道斯”、哈尔滨平房公证处为“商委红肠”等龙江老字号品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助力企业依法维权。

发挥职能优势

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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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出台《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规则》,规范公证参与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环节服务。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鸡西市冠北公证处、双鸭山市双鸭山公证处与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司法辅助中心,实现公证服务与法院审判辅助业务的有效对接。

牡丹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在牡丹江公证处调解室挂牌,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委托公证处进行先行调解,将公证调解纳入基层综合调解平台。安达市公证处创新成立“老刘大哥”公证调解室,采取多种方式多种路径深度融入公证参与调解工作。七台河公证处与桃山区人民法院、民政局、司法局、妇联成立“和家”婚姻家庭纠纷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财产公证等多项服务。

省司法厅扩大公证在行政处罚、征地拆迁等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出台《公证行业参与行政执法辅助事务的意见》,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今年以来,绥化市公证机构参与300余户失信的“僵尸企业”清理执法,对相关文书送达过程进行了公证;佳木斯公证处收到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公证申请,对村民违规占用村里土地、开凿鱼池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鸡西公证处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家单位,签订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合作协议;鹤岗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对412户“僵尸企业”逐一上门勘验核实,历时10天参与执法文书通知全过程,并对政府网站执法文书公告送达进行公证。

践行初心使命

有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最大限度减轻群众举证负担,制定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清理证明材料724件,减少近70%。把“办事不求人”承诺落到实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由最初的9项扩大到目前的167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公证机构以“最多跑一次”方式办理公证89949件。

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开展快捷办理公证服务,创新制定13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服务事项清单,鼓励公证机构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截至目前,已出具公证书30457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全省公证机构“容缺受理”各类公证20658件。

韩女士没有想到,在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跑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公证机构就能领取“房本”。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截至目前,全省46家公证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4602件;32家公证机构开展涉外公证代办领事认证业务,代办“领事认证+公证”3777件。

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全省104家执业公证机构全部开通在线办理业务,国内公证书实现“区块链+赋码”管理全覆盖,用证部门和群众可以通过“黑龙江公证”公众号和黑龙江公证网核验电子公证书真伪。79家公证机构开展“零接触”视频办理公证,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1257件。省公证管理平台与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在线共享完成对接,让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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