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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9 14:56:2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十八站分局:“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这里的宣传氛围拉满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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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多形式宣传齐上阵,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让遵章守法意识扎根广大群众心中,提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进社区,贴近群众“话安全”

“交通安全是关乎每一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更加重视交通安全,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魏燚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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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大队民警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期间,民警通过近期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面对面座谈、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向社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出行常识。

同时,大队民警呼吁广大群众要当好邻里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向家人、身边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守法出行,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进企业,守护安全“零距离”

“安全驾驶不仅关乎自身,更关乎朋友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今后我会将遵守交通规则牢记于心,并提醒家人和朋友共同遵守交通规则。”企业职工王先生说道。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快递物流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快递物流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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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大队民警结合当前快递企业交通违法的特点,通过涉及快递员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向快递员们讲解了“一盔一带”、电动车安全驾驶要点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快递员工作中极易发生的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开车接打电话、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要求快递员们不能一味求“快”,而将“安全”抛之脑后,一定要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安全驾驶。

进农村,筑牢乡村“平安路”

“大娘,骑电动车出门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放心吧!你们以前就来宣传过,我都记住啦!”

“农用车、电动自行车的尾部一定要粘贴反光标识,这样天黑的时候骑行才会安全。”这是大队民警与农民朋友之间的对话。

期间,大队民警深入村民家中,结合农村地区群众冬季交通安全出行特点和规律,紧紧围绕“一盔一带”“一老一少”等主题,通过“美丽乡村行”“敲门入户”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唠家常的方式,为村民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冬季道路出行注意事项,讲解骑乘电动摩托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同时,大队民警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引导广大村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进商铺,守好沿街“安全线”

“我会将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放置店内的明显处,供进店顾客阅读,将交通安全知识一传十、十传百,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每个人的心中,为全面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我们共同努力。”辖区某商铺老板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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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结合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采取面对面、接地气的形式向商户和广大群众讲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冬季出行注意事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商铺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来,摒弃陋习,远离酒驾、醉驾、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通过一系列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与辖区群众共同携手话安全,切实形成文明交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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