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琳,现任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从检七年来,她始终铆足“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察其表而析其里”的钻劲、“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指引下,用青春奋力续写检察履职新答卷。2024年以来,刘佳琳同志先后被评为郑州铁检机关“优秀检察官助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
铆足“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在笃行实干中服务保障两个大局
履职尽责显担当,维护公益践初心。近两年刘佳琳同志共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依法提起诉讼8件,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她借助公益诉讼监督,持续服务保障两个大局:一是护航铁路运营安全。督促整治了一批违法建筑隐患、彩钢瓦隐患、电线杆隐患、违规打井取水隐患等,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铁路安全运营提供了坚实有效法治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系紧法治“安全带”。她协助办理的督促整治“5·5”火灾事故危害徐兰高铁运营安全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优秀案例;二是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她在协助治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资源、实现土净水清天蓝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她协助办理的督促保护矿产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等主办的“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获评“典型案例”。
铆足“察其表而析其里”的钻劲,在深化调研中推动监督精准规范
刘佳琳同志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整齐有序的办案书籍、分类整理的法律资料、标注清晰的上级文件、经常学习的典型案例,正是这种“钻劲”,让她在工作中能不断发现问题、深入思考完善、形成调研报告。她撰写的黄河流域集中管辖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调研报告被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采用。她参与的郑州铁检分院“跨省际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研究课题顺利结项,该课题在河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2024年理论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获评二等奖;在武汉铁检分院举办的聚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理论研讨会中获评一等奖;在“2024·中原铁路公安和国铁企业法治建设征文”活动中获评荣誉奖。另外,她参与撰写的《铁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的难点及对策》《采取五项举措 突出精准规范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分别获评“2024·中原铁路公安和国铁企业法治建设征文”活动一等奖、入选奖。一系列调研成果的取得,为精准规范解决类案问题提供了路径参考。
铆足“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精益求精中擦亮铁检品牌底色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刘佳琳同志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严格落实“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严把三关”,并坚持“求精”意识:精心拓展案源,认真进行线索研判;精细调查取证,全面恰当适用法律;精准定性案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所办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胜。她协助办理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系列案,构建“公益诉讼监督+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移送相关线索”多点发力履职新模式,深挖监管小切口,推动实现精准治理、系统治理和协同治理,在此基础上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另外,她协助办理的3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郑州铁检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五周年典型案例”,1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2024年度郑州铁检机关优秀案件”。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刘佳琳同志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中,服务大局、开拓进取、追求极致,她始终保持坚定如铁的理想信念、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用青春奋力续写检察履职新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