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艳,现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2006年6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她忠诚于党,忠诚于审判事业,对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上具有极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得到组织的认可和同志们的肯定。
她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起少审案件。她审理的每一起涉少案件均严格落实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判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案涉未成年人均成长在离异家庭,父母疏于管教。她依据社会调查报告量身定制心理疏导和庭审教育方案,向被告人父母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定期回访案涉被告人,并记录到帮教档案,现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均已无痕回归社会,表现良好。2022年以来,她审理的涉少案件实现家庭教育100%全覆盖,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0余份,并全省首次向未成年被害人同住家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她工作富于开拓性和创新精神。为实现以特色品牌打造推动少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佳木斯中院党组的领导下,带领少审团队打造了“佳法·青苗”少审品牌,坚持犯罪预防、法律保护、判后帮教、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五位一体融合推进,同时在辖区十个基层法院培塑了十个“青苗”子品牌,形成少审品牌矩阵效应。打通少家案件审执联动机制,破解家事案件履行难题。为确保家事案件实质性化解,制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少家案件审执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在两级法院推行。她在涉少案件审理中注意发现案件背后暴露的社会问题,先后向市场监管局、文旅、网信、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制发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均得到积极回应,通过司法建议解决校园、娱乐场所、新兴业态等领域社会治理工作。针对家事纠纷燃点多、沸点低情况,将“青苗工作室”进驻到婚姻登记处,通过离婚冷静期法律指导、涉未子女离婚协议指导等,将家庭责任意识关口前移。她创新举措,与市民政局会签《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国首创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民政婚姻登记中。该经验做法被北京、江西、湖南、四川等法院学习,被省法院信息简报、《中国儿童福利》等媒体报道。佳木斯中院少年庭2023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政法先进集体、全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她打造特色模式,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提高普法成效,她带领团队组建了以青年法官、律师、志愿者为主体的“青苗”宣讲团队,以学生为主体的“青苗·学法讲法小宣讲团”,依托佳木斯中院官方公众号上线“青苗·少年说法”“青苗·云课堂”“青苗·品牌故事”栏目,同时,重点打造“父母课堂”“亲子课堂”精品课程。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亲子手册》《青少年自护手册》指导家庭教育、创办趣味法治运动会,变“灌输式”普法为“互动式”法律学习。“青苗工作室”全省首家以“法治+心理+志愿服务”模式进驻学校,开创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的“枫桥式校园”典范。“青苗工作室”与市第二十中学共建的法治教育基地,2023年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近年来,佳木斯未成年人犯罪处全省低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省院及市委充分肯定。“青苗”品牌2023年荣获第25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每当被问到工作累不累时,她总是说:“我很愿意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良师益友,成为迷失孩子的知心妈妈,成为志存高远、胸怀真理的人民法官,被孩子称为法官老师、法官妈妈我感到很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