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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9 15:37:58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草原上的“和平鸽”,奏响多元解纷“合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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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牧场(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和平牧场有限公司)位于松嫩平原中部,大庆市大同区境内,牧场东南与新华发电厂毗邻,西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北接绿色草原牧场,以多民族聚居为特点,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近年来,和平人民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服务“小切口”做实基层治理“大文章”,立足辖区多民族聚集特点,创新采用邀请管理区书记、蒙古族生产队长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方法,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调解新“枫”情,“和平鸽”化解家事纠纷 

家住和平牧场五棵树蒙古屯的沈某与姚某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沈某坚持离婚,但二人对独生子小姚的抚养权争夺激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沈某遂来到和平人民法庭寻求帮助。法庭干警耐心聆听了沈某的诉请以及夫妻二人婚姻中所出现的问题,考虑到夫妻二人矛盾不深,婚姻关系有劝和的可能,且二人离婚不利于小姚的健康成长,随即对沈某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从生活环境和父母之爱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讲到婚姻破裂也不能割裂血脉亲情,使沈某原本坚决离婚的态度有所缓和。

鉴于沈某态度发生转变,夫妻二人有和好的可能,法官便邀请蒙古族特邀调解员一起去姚某所在的蒙古屯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调解、说和,沈某与姚某终于念及旧情,各自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选择互相体谅,最终重归于好。夫妻二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连连对法官和调解员表示感谢。

和平人民法庭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擦亮具有辖区特色的“和平鸽”调解室品牌,倡导家事纠纷“和为先”、民事纠纷“和为善”、商事纠纷“和为贵”的调解理念,构建以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员、蒙古族特邀调解员、农牧场管理区等为主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格局,从源头防治家事纠纷,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垦区和谐“大民生”。

执行新“枫”向,“和+解”督促义务履行 

李某与张某本是朋友关系,2022年5月,张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李某借款12万元,借款时二人约定半年内偿还,并未约定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张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借款。2023年8月,李某来到和平人民法庭起诉张某,要求张某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经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给付李某借款12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仍然未履行给付义务。

2024年2月,李某来到和平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张某名下无存款可供执行,但有位于和平牧场英台村房产一处。针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来到张某家中,了解到由于张某妻子患病,治疗费用较高导致生活窘迫,实在无力偿还借款。

因张某需照顾生病的妻子不便到庭,所以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家中进行调解,法理情理并用,向张某诉说李某的生活不易,况且当初因朋友情谊才借款,不该让李某寒心。同时,也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终于下定决心用名下房屋抵顶10万借款,剩余2万元借款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和平人民法庭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调、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以“如我在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最大程度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普法新“枫”声,法治宣传进校园 

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法治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平人民法庭与辖区校园紧密联系,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授课、“学生进法庭”公众开放日、“法治讲座”等活动。今年以来,和平人民法庭已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授课3次,开展“学生进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1次,覆盖辖区师生400余人。

和平人民法庭充分了解学校、学生法治需求,全方位、多渠道创新法治教育模式,让干警们走上讲台,宣传法律知识、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温暖,推进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法治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校园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下一步,和平人民法庭将全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高效开展诉前联动、诉中审理、审执衔接、普法宣传等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优化司法服务,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用“和平鸽”飞舞的节拍奏响新时代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合奏曲”。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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