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公安交管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老头乐”警示性、规范性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老头乐”(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出行安全,4月24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公安交管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老头乐”(低速三、四轮车)购买告知专项警示性宣传活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活动中,两部门执法人员深入辖区5家电动车销售门店,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通报近期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精准化宣传。针对销售商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商家严禁销售未获得工信部生产许可、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督促商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信息公示义务,主动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老头乐”无法注册登记上牌、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资格,只能在景区、场(厂)地等内部道路行驶,驾驶“老头乐”需要驾驶证。

针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交管大队民警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浅出讲解“老头乐”车辆安全性能差、防护设施缺失、无牌无证无保险、违法上路行驶、乱穿乱行、超速超载等突出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详细解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相关管理政策、上路行驶法律后果,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耐心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出行观念,自觉抵制购买、乘坐、驾驶“老头乐”,选择合规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切实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此次联合宣传行动,立足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群众对“老头乐”安全隐患与危害的认知度。下一步,交管大队与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守护群众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