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金融借贷案件审理情况,介绍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改革举措,并发布典型案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民三庭庭长衡宏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金融借贷纠纷一头连着群众财产安全,一头关乎中小微企业融资生存和区域金融稳定。洛阳两级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动金融审判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数说质效:结案率92.92%,审限内结案率全省第一
2026年1月至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贷、金融民商事两类案件10387件,审结9652件,结案率92.92%,收案量同比增长5.54%。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金融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全省第一位。金融借贷类案件呈现收案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日趋多元、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等特点。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平均审理用时29天,调撤率30.76%。洛阳两级法院以“快立、快审、快结”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为洛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实招破题:四项举措推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深耕专业化审判。组建金融审判专业团队,集中归口审理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借贷类案件,实行类案专审;搭建金融审判条线工作群,常态化开展类案研讨、疑难问题会商,及时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金融风险。
二是坚持多元解纷。依托商事调解中心等平台,构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对涉民营企业贷款、债务重组等案件,积极引导银行、企业在诉前协商调解,兼顾金融机构债权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三是统一裁判尺度。针对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高频争议问题,汇编专项裁判指引,对利息、违约金、费用上限、送达效力、提前收贷等争议问题统一裁判标准,有效减少同案不同判,为金融机构规范业务、市场主体预判法律风险提供清晰指引。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金融案件庭审、参加金融审判座谈,围绕金融风险防范、多元解纷机制等主题撰写提案答复,以司法视角推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
案例释法:一场“柔性重组”与一次“越权担保”的警示
案例一:某银行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建筑工程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后受经营压力影响,无力按期偿还3800万元贷款,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案件在诉前由商事调解中心组织双方协商。经多轮沟通,银行同意企业在贷款重组前先行偿还2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实施重组,双方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签订调解协议,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案以柔性方式促成贷款重组,避免企业因一次性大额偿债陷入破产危机,实现保企业、稳债权双赢,是多元解纷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化解大额金融债务风险的生动实践。
案例二:某银行与某贸易公司及某实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银行向某贸易公司发放800万元贷款,某实业公司为其股东某贸易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某实业公司章程约定为股东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但其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加盖公司公章签订保证合同,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未审查股东会决议、未查阅公司章程。法院依据《公司法》第十五条及《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七条规定认定,银行未尽形式审查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对某实业公司不发生效力。该案明确金融机构接受公司担保负有更高标准的形式审查义务,不能仅凭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即认定担保有效,督促金融机构健全风控流程,平衡保护金融债权与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蓝图护航:以高质量金融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洛阳两级法院将持续做强金融专业化审判,不断完善条线会商机制,用好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持续深化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做优金融纠纷诉前多元化解,加大对民营企业纾困司法保障;持续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司法建议、普法宣传,以高质量金融审判护航金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韩莹莹 王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