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甘泉: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1月2日23时许,甘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屯大桥红绿灯路口看到有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类在路面徘徊、无法正常飞行,存在被车辆碰撞的安全隐患。接警后,该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后发现,一只猫头鹰受惊躲藏,已暂时丧失自主飞行能力。考虑到深夜车流量较大,民警立即设置临时警戒、疏导过往车辆,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并同步联动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开展救助。专业人员到场后,民警协助将其安全捕获。经辨认,该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现场完成登记、核验和交接手续,将其移交野生动物救助机构进行专业救护,待其身体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中,群众及时发现报警,公安、林业、救助机构快速联动,体现了甘泉县警民协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成效。

(刘军  通讯员 丁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