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法院:腾房还屋见真章 执行亮剑护民生

吉林省敦化市法院:腾房还屋见真章 执行亮剑护民生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某食品超市拒不腾迁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当场将清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本案起因是某公司将其位于某处的房屋承包给某食品超市,某食品超市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注册成立并经营超市。双方于2019年至2022年每年签订《经营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后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某食品超市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某公司遂将某食品超市诉至敦化法院,要求某食品超市返还占用的房屋并支付占用费(自2023年5月届满后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

该案经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某食品超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占用的房屋返还给某公司,某食品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自2023年5月届满后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但某食品超市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公司便向敦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食品超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迁,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也多次上门释法明理,从法律后果、诚信经营、民生影响等角度反复劝导,敦促其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始终以经营困难、无处安置等为由拒不腾房,经多次催告仍不配合。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该房屋强制执行。执行当日,执行干警全程录音录像、公证留痕,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履行的出路以及诚信经营的利害关系。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被执行人某食品超市由最初的对立抗拒,逐渐转变为配合理解,主动腾空店内物品、清运经营设施,将房屋腾迁完毕。执行干警现场逐一核验腾迁情况,确认屋内物品清空、房屋状态完好后,依法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整场腾迁在当事人主动配合下顺利完成,未发生对抗冲突,既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强制腾迁,既是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果断亮剑,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向社会传递出“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拒执行为必受追究”的鲜明导向。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切实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真正落地生根。(王鸿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