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依托“空地联勤”机制,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查监测,连续查处多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案例一
10月20日15时,警航中队接群众报警,称某产业园上空有无人机违规飞行。经查,飞手王某的无人机已实名登记,但实际飞行高度达146米,超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真高120米的适飞上限。目前,王某因违规飞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22日15时,警航中队在工作中查处一起违规飞行案件。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操控未进行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升空,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已违反了相关法规。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23日14时,警航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无人机在某管制空域内飞行。经核查,飞手李某某未提前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擅自操控无人机升空,属典型的管制空域“黑飞”行为。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很多新手飞手对空域管理一知半解,记住以下两套“飞行密码”:
白区(管制空域):飞行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并提前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获批后方可按批准的航线、高度升空。
蓝区(适飞空域):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前提是必须完成实名登记,且飞行真高严禁超过120米。
法条链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醒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完成实名登记,按规定空域和高度飞行,共同守护兰溪的平安“天际线”!(乔磊 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