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普法是法治建设最基础、最绵长的工程。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人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从“决议引领”迈向“法律保障”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司法监督与普法宣传贯通起来,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普法工作从“单向宣讲”走向“多元共治”、从“节点热闹”走向“常态长效”,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最鲜明的底色。
监督闭环:让普法“有人盯、有人促、有人跟”
普法不是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的事,更需要人大把方向、盯落实、促质效。偃师区人大常委会立足监察司法职能,构建“视察+审议+跟踪”的闭环监督模式:既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也专题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既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也跟踪问题整改“回头看”。
在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时,常委会不满足于“材料过关”,而是把目光投向群众感知最直接的环节——政策有没有讲清、矛盾有没有化解、群众遇事会不会找法。审议意见提出后,明确由常委会三个月后专题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防止“说了等于改了、材料等于成效”。这种全过程法治监督,让普法工作始终绷紧“实效”这根弦。
正如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洪亮所言,人大监督的目的,是支持和促进政府、司法机关更好履职。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推动“法庭+综治中心”“法治+文保”“警务+民生”等机制不断完善,让人大监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场景下沉:把法律送到企业、景区、学校和群众身边
在人大监督推动下,区司法局改变“摆摊发册子”的传统普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把法治宣传嵌入企业车间、景区入口、校园课堂、机关会场和田间地头。
——进企业,解发展之需。在“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活动中,区司法局联合人大代表,面向鞋业、壁纸、机械加工等行业63家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普法+答疑解惑+优化服务”。代表现场倾听企业诉求,把“合规经营、防范风险”讲成企业听得懂的“经营课”。
——进景区,护文脉之根。牡丹文化节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司法行政、法院、检察等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普法,用案例解读专利、商标、版权保护;翟镇法庭在博物馆设立法官工作室,五一假期把“流动普法点”支到游客身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成“大白话”,让游客、商户、村民在行走间感受法治。
——进学校,种信仰之苗。从“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到“森林法庭+互动施教”模式,法治副校长把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预防讲成“身边的故事”,让青少年在互动中建立规则意识、法治信仰。
——进基层,化矛盾之结。岳滩“移动警务工作站”开进老人床头办证,顾县镇依托“法庭+综治中心”化解搁置13年的存粮兑付纠纷,高龙镇矛调中心把邻里、土地、劳资纠纷化解在村口……普法不是口号,而是矛盾化解现场那一句“这事按法律该怎么办”。
理念跃升:从“普及知识”到“培厚法治文化”
偃师区人大常委会推动的,不只是普法形式的变化,更是普法逻辑的重构:
——坚持人民性。普法不是“我讲你听”,而是从群众信访、企业诉求、景区治理的真实问题中找选题,让法律回应真需要。
——坚持融合性。把普法嵌入司法办案、行政执法、代表联络、矛盾调解全过程,做到“办理一件案件、教育一类人群、规范一个领域”。
——坚持系统性。以代表联络站为枢纽,串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形成“人大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普法共同体。
四是坚持长效性。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契机,推动普法从“活动型”转向“制度化”,从“节点亮眼”转向“常年管用”。
治理回响:法治成为看得见的获得感
监督促普法,普法固治理。如今在偃师,群众遇到纠纷更愿意先问“法怎么说”,企业签合同更习惯先找“法律把关”,景区商户更主动把“守法经营”写进门规,校园里孩子们能说出“法律保护我”。法治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而是顾县村老人手里那笔迟来却到手的粮款,是博物馆入口那张被游客塞进口袋的法律彩页,是移动警务车后座那份办到床头的身份证。
下一步,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锚定“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定位,紧盯普法责任制落实、基层法治阵地建设、重点群体法治素养提升,推动司法监督与普法宣传同频共振,让法治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深、传得更牢,为偃师高质量发展和基层高效能治理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徐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