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审“搬”进校园 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开讲沉浸式法治“大课”

把庭审“搬”进校园 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开讲沉浸式法治“大课”

“我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1月2日,校园公开庭审活动在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开启。本次活动将庄严的法庭设置在校园之内,以真实案件作为普法教材,让在校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洗礼。

庭审现场:直击“两卡”犯罪危害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推进。

两名被告人都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在本案中受利益驱使充当电信网络犯罪的资金“工具人”。

“正是你们的协助让诈骗分子快速处置赃款,加大了被害人财产损失追回难度。”公诉人当庭点明该案带来的现实危害。

台下,数百名师生认真旁听,了解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如何逐步滑向刑事犯罪,认识“两卡”帮凶行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社会危害,直观感受庭审彰显的法律权威。

法庭教育:声声警示传至旁听席

进入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一席话为在场所有人敲响警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造成的伤害十分严重。两名被告人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看似只是帮人转移、隐匿或者处理财物,实际上是为上游犯罪提供事后帮助,妨害司法机关正常追诉,增加追赃挽损难度,不仅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更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据介绍,金融账户关联个人身份与信用,一旦被用于违法资金流转,不仅会破坏正常金融秩序,账户持有人也将被依法追责。两名被告人被短期利益诱惑,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帮信’即‘帮凶’,‘掩隐’即‘掩罪’。人生路上,捷径往往就是陷阱,想要安稳的生活,依靠的是知识、本领和踏实付出,而不是投机、侥幸。”公诉人警示道。

庭审之后:法治副校长带来法治嘱托

“不少同学心里或许会有疑问:我只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为什么也会构成犯罪?其实,这正是我们青少年最容易触碰、也最容易忽视的法治盲区。今天这场法治教育,核心意义就在这里。”庭审结束,法治宣讲接续开展,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刘永超结合案件开展授课。

刘永超对同学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筑牢法治底线,摒弃侥幸心理。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以及其他带有身份属性、具备收付款功能的账户。凡是代收、代转资金类的所谓兼职,坚决不参与,绝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守住人生最重要的法治底线。二是要提升辨别能力,远离网络陷阱。当前网络环境错综复杂,网上充斥着大量打着高薪兼职、轻松赚钱幌子的陷阱。要擦亮双眼,理性甄别。所谓“轻松赚钱”的渠道,几乎都是违法犯罪的圈套。三是要主动学法守法,传递法治力量。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不仅要做到自身不违法、不越红线,还要主动向家人、朋友、身边同学宣讲相关法律危害,提醒大家远离犯罪陷阱,带动身边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宣讲最后,刘永超还结合自身公诉工作经历与同学们互动,鼓励大家心怀法治理想,勤学奋进,未来有机会投身司法事业,接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庭审“搬”进校园,是万宁市检察院创新青少年普法的一次生动实践。万宁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共建,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持续做实做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引导青少年知敬畏、明底线、守法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叶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