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法院:调解纾困化纠纷 助力企业稳发展

大荔县法院:调解纾困化纠纷 助力企业稳发展

近日,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新能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均系外地企业。此前,双方签订光伏电站建设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原告依约进场施工,后因工程中途搁置,双方就材料保证金及服务费退还问题产生分歧,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往返奔波多有不便,且被告近期资金周转紧张,一次性退还确有压力。为此,趁着双方来法院时机,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组织双方就争议进行线下一揽子调解,力争减少双方诉累。一方面向被告建筑劳务公司释明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拿出诚意、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新能源公司着眼长远合作,理解对方眼前困境,以互谅换共赢。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建筑劳务公司分期退还全部材料保证金及服务费。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纠纷得以一次性圆满化解。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既让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为被告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实现了双方共赢。

(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高韵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