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练好指挥“基本功” 用好系统“新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转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实战效能,近日,宜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22个乡镇(街道、场)、滨江新城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消防管理人员开展系统专题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技术授课人员为参训单位统一开通系统管理员账号,围绕平台功能模块、账号权限管理、操作步骤开展实操教学,重点演示事件信息录入、上报、视频联动等核心操作,指导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使用方法。
在业务交流环节,樟树市应急管理局紧扣基层值班值守工作实际,围绕岗位职责、值班工作要点、突发事件报告要素、信息接收研判、分级报送、闭环处置流程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对日常值班、信息上报中容易出现的要素不全、报送不及时、流程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进行剖析提醒,明确报送标准和工作要求。参训人员结合自身值班处置经历交流提问,现场答疑解惑,进一步理清了突发事件信息从接报、研判、上报到跟踪反馈的全链条工作规范。

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紧贴基层实战需求,既有系统实操教学,又有业务规范辅导,针对性、实用性强。下一步,基层业务人员将熟练运用应急指挥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处置流程,做到早发现、快上报、妥处置,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水平,为全市应急指挥调度提供坚实信息支撑。
温馨提示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证书每6年换证1次,需要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参加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经省应急管理厅审核通过后,证件继续有效;考试不合格的,或者未按期换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自超过换证期限之日起自动失效,证件失效超过1年未完成换证的(失效期间属于无证),证件持有人想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须重新参加初训考试获取新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持有人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体以法定延迟退休日期为准),其特种作业操作证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