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以依法扣押车辆为突破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实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金某将车辆出售给王某,王某仅支付5000元购车款,剩余款项迟迟未付。金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王某始终以本人及车辆均在外地等理由推脱,迟迟不肯付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转机出现在9月,申请执行人金某偶然发现涉案车辆的踪迹,立即向法院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车辆所在地,依法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为案件顺利执结打开突破口。
车辆被扣押后,王某的态度发生明显转变,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偿还欠款。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在执行措施的有力督促下,王某分多次偿还购车款,最终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法院随即依法解除车辆扣押措施,王某顺利取回车辆,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以精准有力的强制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又以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引导主动履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推动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朴宣蓉 徐嘉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