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昭权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基础在队伍,根本在能力。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以德才兼备、担当有为的高素质队伍筑牢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根基,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伊春实践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以政治素质建设为统领,铸牢忠诚之魂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和根本。
强化理论武装铸魂。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开展“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研讨,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推动“一把手”讲党课、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干警讲党课,引领干警从政治高度、实践维度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创新读书分享会、星火微课堂等学习机制,鼓励年轻干警上台讲授党课,在以讲促学中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共识。
坚持党的领导筑基。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信息收集办法》,明确请示报告的内容程序,2025年以来共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240件次。完善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闭环落实机制,围绕“任务清、目标清、底数清、问题清、责任清、成效清”,通过党组听取汇报、专项调度、专职督办等方式,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
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打造伊春法院“法立方”党建品牌,将审判执行、多元解纷等工作深度嵌入,彰显法院党建工作司法特色。制定《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星”党支部“五优”党员考评实施方案》,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创建“党建业务融合议事会”机制,构建“学、讲、评、思、用”五维闭环体系,实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双提升”。伊春中院已蝉联三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以业务素质建设为重心,服务发展大局
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群众期待更高,定分止争更难。法院队伍的专业素质必须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以过硬专业素养维护公平正义、助推社会治理。
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明确阅核责任、扩大阅核比例,将新入额两年内法官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阅核范围,全市法院案件阅核率达87.65%。以“库网”融合统一法律适用,全市法院运用“一网一库”检索案件3万余次,对检索空白的疑难案件及时开展案例编撰,其中5篇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强化“如我在诉”,针对婚姻家庭、养老抚育等案件反映出的民生需求,推出“立审执”一体化适老服务,通过诉讼能力分级识别、诉讼陪伴、判后回访等创新举措传递司法温度,让公正司法可感可知。
提升定分止争能力。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择优选派44名优秀干警入驻同级综治中心,深入开展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构建“法格”解纷模式,全市法院139名员额法官包联1731个综治网格,形成“网格排查—法院指导—综治联调—司法速裁”的闭环解纷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发现于网格,化解在网格”。大力开展先行调解,精准分流推动类案批量化解,先行调解率位列全省第一。提升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开展判后院庭长两级答疑,以精准答疑促进案结事了。
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准确落实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宽严相济、罪责刑相统一,以有力司法保障平安建设大局。2025年,伊春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破解司法服务企业中的难点堵点,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司法流程、提升服务水平,6项创新机制被省营商局认定推广。服务美丽伊春建设,联合市林草局等7个部门会签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环资保护从分头治理向协同共治转变;创新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环资审判团队,提升环资审判专业水平;制发野生植物保护司法建议、野生兴安杜鹃司法保护令,树牢预防性司法理念。伊春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肯定批示。
三、以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为支撑,激励担当作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实公正廉洁司法是底线。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法院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科学开展审判管理。强化数据穿透分析,做实日监测、周督办、月总结、季调度,通过审判数据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背后的审判质效问题。创新开展“一案三思考”工作,通过常态报送、定期评比等方式,引导法官从优秀庭审、优秀判决、优秀案例三个维度前瞻思考、精研细判,形成裁判示范.
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统筹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将全院“大目标”分解成部门“小目标”,合理设置工作量,针对不同人员分类细化考核标准。持续开展“竞榜攻坚”,通过项目化申报、竞争性遴选、全过程跟踪、实效化评估的方式,确定重点项目61个,以集中攻坚带动全院专业能力整体提升。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逐级压实责任。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司法作风整治,制定《伊春法院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干警言行有尺度、交往有边界、生活有底线。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日常报备融入办案全过程,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行动自觉。
下一步,伊春中院将持之以恒抓实“三个素质”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德才兼备、可堪重任的司法审判队伍,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