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典当行窃 海南省五指山市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

假借典当行窃 海南省五指山市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

为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庭审警示教育作用,10月21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件,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等到场旁听,以鲜活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经审理查明,2025年7月18日15时许,被告人符某某到五指山市某手机店办理手机典当,被害人文某某对手机估价后,向符某某转账5000元。被害人文某某因故离开大厅后,由店内其他工作人员接待。符某某收款后,以需要保存数据为由继续使用手机,又以购买槟榔为由支开工作人员,趁店内无人之机,将典当手机以及刚收到的5000元钱款一并带走。2025年9月24日,符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9月30日,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5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符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署具结书。庭审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惩处。

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开展以案释法。法官重点阐释,典当交易完成后,钱款、质押财物已经处于典当经营者合法占有管控之下,即便财物原本属于被告人所有,被告人以欺骗手段秘密取回财物,同样侵犯他人占有权益,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并非“拿回自己东西不违法”。同时讲解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说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全额退赔、取得谅解是法定从宽情节,引导旁听人员厘清法律误区,切莫心存侥幸、耍小聪明触碰刑事红线。

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庭审流程,近距离学习法律知识。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活动,用好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