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此人慎用”遇上“避雷视频”……

当“此人慎用”遇上“避雷视频”……

图为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雷汪振(左)走进案涉餐饮店查看后厨卫生情况。王元欣 摄

8月31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雷汪振的手机收到了两条特别的消息。一条来自19岁的大学生徐某,“雷法官,谢谢您,澄清说明我已经发了,也向王哥道了歉”。另一条来自餐饮店店主王某,“雷法官,我在群里说明了情况,也对小徐说了对不起,困扰我月余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读完消息,雷汪振会心一笑,思绪不由回到几周前。7月10日,正放暑假的大学生徐某到王某经营的餐饮店打零工。试用半天后,王某结算了工资,告知徐某未被录用。几句话不和,两人便争执起来。王某一时气不过,将徐某的微信号及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一个有93人的餐饮店店长微信群,提醒其他店长“此人慎用”。

徐某得知后,又委屈又愤怒,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段“避雷视频”,声称该店使用不合格的肉制品,并多次向商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但双方矛盾不仅没有化解,反而越积越深。

8月13日,徐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案件分到了雷汪振手上,起诉状副本刚送达,王某便愤懑地打来电话,提出反诉,要求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虚构店铺使用不健康、不卫生的肉制品,让大家‘避雷’,浏览量、评论量都很高,对店铺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店铺才刚开业一个多月,哪儿经得起这样的恶意诋毁!”

一边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另一边是刚起步的餐饮店店主。案件标的额不大,背后却交织着网络言论边界、隐私权保护和商家名誉权等问题。雷汪振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着手把双方争议的事实查清楚。

雷汪振先是来到王某的餐饮店查看后厨环境,后厨干净整洁,进货单据、检疫证明一应俱全,冰柜里的肉制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他又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反馈,此前已对该店进行检查,未发现肉制品存在卫生或质量问题。

接着,雷汪振查看了徐某发布的视频:镜头摇晃,只有模糊的后厨一角,配文写着“这家店肉不干净,大家避雷!”“一方捏造事实损害商誉,另一方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双方都有过错。”雷汪振心里有了数。

第二天,雷汪振把双方请到法院调解室。他从手机里翻出后厨照片和进货单据,对徐某说:“小徐,你看,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查证过,店里的肉没问题。你那条视频浏览量已经有数万次,评论也不少,要是店主起诉你名誉侵权,你赔的钱可能比5000元还多。”

徐某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我就是觉得被无故辞退,内心接受不了。”“被拒绝很正常,但用违法的方式发泄情绪,只会让自己更被动。你才19岁,以后的路还长。”随后,雷汪振又转向王某:“你把他的微信号和与他的聊天记录发到93人的微信群里,这确实侵犯了隐私。如果判决,你需要赔礼道歉,还可能面临赔偿。他一个学生,半天就被辞退,心里觉得委屈可以理解,只是发泄情绪的方式过了界。”王某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当时我也在气头上,确实欠考虑。”

雷汪振趁热打铁:“事情已经发生了,继续争执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我们都生活工作在衢州龙游这座有礼的城市,更应该遇事讲礼。我建议这样:小徐删除视频、公开澄清并道歉;王某在店长群里说明情况并承诺不再发布相关内容,同时提醒其他店主不要传播扩散。赔礼道歉内容发布前需经法院审核。你们看行不行?”

徐某还有些犹豫,王某见状先表了态:“只要徐某删掉视频,我马上在群里道歉。”徐某也不再坚持,当场删除了平台上的视频。

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在法院审核后,徐某在平台发布了澄清说明并向王某道歉;王某也在餐饮店店长群里公开说明情况并致歉。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当一切尘埃落定。徐某准备离开调解室时,突然转身对王某说:“王哥,刚开业不容易,祝你生意兴隆。”王某愣了一下,笑着点头:“小徐,也祝你学业有成。”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此刻冰释前嫌,徐某和王某感受到了“以礼解纷”的魅力。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王晓慈 王元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