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运用府院联动、实地走访等多元举措,妥善化解一起涉民生债务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被执行人姜某因货物代销业务,累计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货款14600元,长期未履行清偿义务。李某多次催收未果,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9000元,但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矛盾未能实质性化解。为查清案件实情、精准制定处置方案,执行干警主动对接被执行人家属,驱车数百公里远赴内蒙古达茂旗实地走访。经核实,姜某突发重病卧床,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尚有年迈母亲与未成年子女需要照料,家庭暂无稳定收入,无力足额偿还欠款。
获悉申请执行人李某正在包头送货,执行干警随即辗转赶赴当地。为最大限度化解纠纷、探寻最优处置方案,干警就地设立临时调解点,联动当地镇政府,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及被执行人家庭现状,共同研判案情,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商讨人性化解决方案。经过两小时释法明理、沟通疏导,申请执行人李某体谅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收取8000元即结清全部债务。双方握手言和,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执行有尺度,更有情怀。本次执行坚持刚柔并济,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传递司法为民温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通讯员 任麒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