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诺敏河人民法院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刑事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刑事制裁+生态修复”裁判模式。
为加强碳汇赔偿专业化程度,提升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的精准性与规范性,该院主动对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与黑龙江省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碳汇认购专业化协作机制。在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中,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生态损害程度,积极引导被告人以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办理一起案件、修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
截至目前,全院已审结3起认购碳汇案件,被告人均通过认购林业碳汇完成生态代偿,有效弥补了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