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胡某开了一家干货经营部,为某食品公司配送调味品,双方生意持续多年,合作愉快。
生意“变味”,伙伴翻脸
2025年,食品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下滑,亏损严重。对于拖欠的2万元贷款,从年初到年尾,胡某电话打了十几通,对方总说“再缓缓”。胡某最后一次上门,公司大门紧闭,人去楼空,食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也无法接通。胡某一纸诉状将食品公司告上法院,判决下来了,食品公司还是没有动静。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全面查控,公司办公场所是租的,账户余额为零,名下无车无房,也未开展生产经营,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表示公司没钱无法还清,法院依法对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征得胡某同意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止,法官“调味”
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脚步就此停止,执行法官深知2万元对于做小本生意的胡某来说不是小数目,于是隔三岔五给王某打电话。第一次,王某不接。第二次,王某不接。第三次,电话通了,王某的话语带着无奈与怨气。
“我不是催你还钱,我就想问问,公司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执行法官抓住机会了解情况。
王某沉默一会儿,说:“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不上。”
王某表达了自己面临的现实困难:“现在公司倒闭了,其他股东对背负的债务和法院的判决不管不顾,只有我一个人想解决问题。但我现在被限制高消费,出门不方便,办不了营业执照,连银行贷款也申请不下来。”
原来王某并非恶意逃避,仍有还款意愿。这让执行法官看到了此案解决的可能,随即拨通了申请执行人胡某的电话。
“法官,你不要被他骗了。”胡某心存怀疑。
“你给我点时间,这个事还有余地。”执行法官想为案件顺利执行再争取一些时间,来来回回磨了半个多个月,双方当事人终于面对面坐在了一起。
纠纷化解,合作“回香”
“人无信不立”。会见室里,执行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斡旋。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工作和充分沟通,王某表示会想办法筹集资金把欠款还上,最终双方达成了“当天还款1万元,剩下1万元在三个月内履行,同意解除限高措施”的还款和解协议。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现场向胡某转账1万元。
“胡哥,对不住了。”王某主动表达了歉意。
胡某听完摆摆手:“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谈话间,话题又落回熟悉的调味品生意。二人相视一笑,再度伸手相握。
在和解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执行法官意外接到申请执行人胡某的电话,王某已提前将余下的1万元尾款付清,所有债务履行完毕。两人摒弃前嫌再度合作,王某重拾生意,和胡某签订新的买卖合同,继续从胡某干货经营部进货。
诚信归位,还原了生意本来的味道。
(投稿:岳池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乙枢 尹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