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昔日好友因债起纠纷 法官温情调解续情谊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昔日好友因债起纠纷 法官温情调解续情谊

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一对因债务产生隔阂的朋友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关系。2026年,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偿还欠款,虽后续出具欠条,但仍未按照欠条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之初,原告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调解,希望法院直接作出判决。承办法官经审查查明,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

庭审调解阶段,法官了解到,被告因遭遇意外受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家中尚有子女在读大学,家庭经济压力巨大,仅具备分期还款的能力。对此,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原告释法明理,回顾二人的往日情谊,耐心告知被告当前的现实困境;另一方面对被告开展思想疏导与法治教育,督促其正视债务、恪守诚信底线,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考虑到借款拖欠时间较长,法官积极居中协调,尽力为原告争取合法的逾期利息权益。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劝解,原告逐渐平复情绪,愿意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照方案分期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昔日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下一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用心用情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