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自治区司法厅举办“榜样砺初心 实干启新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代表乌兰察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室负责人陈中光;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代丽丽;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制监督办主任李琳;内蒙古松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信凤阁;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司法所所长其木格;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一管区副管区长陈昕六位同志,用朴实的语言、真实的事例、真挚的情感,讲述了扎根基层、奋战一线的动人故事。为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典型、比学赶超、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设置“榜样砺初心 实干启新篇”先进事迹宣讲专栏。希望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所展现的坚定信念和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高尚品质,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精细化司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这是我初学法律时学到的。那时只觉得它庄重而遥远,直到真正成为一名律师,我才明白,善良与公正有时并不是轻易可及的彼岸,律师最核心的价值,是在激流险滩之间,为困顿者架起一座桥,为他们托起前行的希望,帮助他们沿着正确的方向,一步步走向公平的彼岸。
一起无罪辩护案例,某煤炭企业曾向某银行申请并购贷款1.88亿元。王某系公司财务主管,在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安排下参与贷款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后由于贷款逾期,王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我接受王某妻子的委托,担任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王某,他反复说:“我就是个办事的员工,连资金去向都无权过问,我怎么就成了罪犯?”真正让我心里一沉的,是他提起儿子时骤然发亮的眼神,他哽咽着说:“我儿子刚刚通过公务员考试,要是因为我政审通不过……孩子这辈子就全毁了!”说完他掩面痛哭。

然而,辩护之路远比预想的艰难。公诉机关态度坚决,认为指控王某骗取银行贷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经给出了量刑建议,无罪辩护的空间根本看不到。近万页卷宗堆满案头,几乎每一份不利证据都指向王某——贷款文件上有他的签字,资金流水经他手整理,公章使用记录里有他的名字。从纸面上看,他俨然就是“骗取银行贷款的人”。寻找证据最关键,但对于律师而言,这也是最难的。记得在调取一份某法院民事判决书时,因归档系统变更,我们在档案室整整翻查了五天。只有证明银行在放贷时对该企业经营状况是知情的,才能改变案件的定性。凭着坚定的直觉,我带领团队连续21天每天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钟。
就在所有人快要绝望之时,一张夹在附件中的表格引起了我的注意——“评级授信审核测算标准表”,看到上面的字迹,我的心立刻怦怦跳了起来:这分明就是我们一直要找的证据突破口——一份由银行工作人员亲笔调整的数据资料。核实笔迹的形成过程就更难了,我们曾先后九次走访银行,每一次都是费尽周折。终于成功调取到当年经办人名单后,我们反复比对其他手写文件,得出明确结论:银行对企业当时真实的信贷状况完全知情,根本不存在“被骗”一说。该事实的确认,为无罪辩护迎来了决定性的转机。
随后,我从“银行未被骗、损失依据不足”等五个方面,先后七次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尽管等待漫长且令人煎熬,但我始终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2022年1月14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明确指出:企业已经提供了真实足额的担保物,银行金融资产的安全风险已经消除,未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王某不构成犯罪,依法决定对王某不予起诉。消息传来,我兴奋地拥抱了每一位同事,高兴得像获得了一枚光荣的奖章!王某很快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小伙子笑容灿烂,眼中绽放着青春的光芒。王某激动地说:“信律师,这就是我儿子!”
一晃,基层律师生涯走过了十五年,我深刻体会到,刑事辩护无小事,一纸决定背后,是一家人的命运。民事矛盾调解同样事关社会稳定。
在调解实践中,我始终坚持做到以“事心双解”为目标。在一次助力法院执行积案的行动中,我办理的一件“千里赴一线 化解执行难”的案例,被评为全区律师助力人民法院化解执行难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也为此做了专题报道。
如果说,帮助当事人跨越困境是在夯实桥基,那么,把年轻人扶上马、送一程,就是将这座桥向更远处延伸,帮助更多人托起前行的希望。
去年,执业刚满两年的律师小周,接手了一起牧民非法占用草原的案件。当事人在自家草场边缘多围了二百多亩地,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小周有热情,但他不清楚“非法占用”的认定在草原牧区与农耕区执行标准不同。因此,他对取证方向模糊不清。开庭前一个月,他沮丧地说:“信律师,我感觉自己站在一大片草原上,四面八方都是路,我却不知道哪一条能走得通。”这一个月里,我持续与他沟通联系,有时深夜还在逐条回复他提出的问题;他对一份勘验笔录的质证路径拿不准,我便帮他搭建起清晰的质证框架。每一条辩护意见的打磨,短则半小时、长则一整晚。开庭前一天,我又亲自驱车400多公里赶往法院旁听。
庭上,小周与之前对比,简直判若两人,法庭上他自信从容,他用最朴素的语言讲清了“扩大使用不等于非法占用”的核心事实。法庭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对涉案牧民免予刑事处罚。庭审一结束,小周就快步走向我,激动地说:“谢谢您!信律师,这次全靠您了。”
这次成功让我更加明白,小周的成长就是行业的传承。架桥的意义,不仅在于渡人过河,更在于教会更多青年律师如何去架桥。
多年来,作为身兼政协委员的律师,我积极履职,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累计手把手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近400人,实现了从单项普法到培育法治人才火种的拓展转变。我先后为政府进行重大项目论证200余次,审核各类合同上千份,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清单二千余份,无一差错;曾参与重大信访事项化解60余件,带队开展法治宣传与法治体检上百场次,覆盖企业200余家。
我先后荣获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自治区律师协会表彰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两专委员会主任”等荣誉称号。

十五载基层法治路,最触动我的,始终是基层群众为维权发愁的泪眼,青年律师渴望成长的眼神。这些画面时时刻刻提醒我,要永葆党员律师的红色初心不变。
2026年1月,松山区人民政府专门致信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师协会,对我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厅领导在表扬信中批示:“信凤阁律师优质法律服务得到当地政府认可表扬,也为律师争了光。望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我清楚,这些认可不只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每一个彻夜翻阅卷宗的身影,属于每一位在困境之河上架起法律之桥、托起前行希望的——人民律师。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江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