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放心不下 件件落地有声——衡阳县检察院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的民生实践

时时放心不下 件件落地有声——衡阳县检察院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的民生实践

“原来裸露的开关、破损的电线全部更新了,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站在衡阳县集兵镇中心小学焕然一新的教学楼前,县人大代表彭玲莉感慨万千。

就在几个月前,这所建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学校,还因线路老化、配电箱锈蚀,让943名师生每日身处触电与火灾隐患之中。

一份来自县人大常委会移送的代表建议。与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相结合,15.4万元的改造投入,换来了校园用电安全的彻底改观。而在衡阳县,这样的民生故事并非个例。

2026年,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办案视角对准群众身边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精准检察履职、温情司法服务,在蒸阳大地上书写了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

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安全生产,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今年6月,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两议衔接转化机制”,收到县人大常委会移送的代表建议,反映集兵镇中心小学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承办检察官现场走访了解到,该校教学楼配套电力线路已使用逾30年,随着现代化教学设备不断增加,用电高峰频繁出现线路过热、跳闸,绝缘层破损龟裂,配电箱、开关插座老化锈蚀,严重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7月22日,该院向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校园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学校完成整改,并统筹推进辖区校园用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收到建议后,县教育局利用暑假“空窗”期,投入15.4万元对集兵镇中心小学电线、电表等进行整体升级改造。

9月17日,衡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现场评估整改成效,确认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据了解,今年暑假全县共有19所学校完成供电设施升级改造,县教育局累计投入资金140余万元。

校园安全之外,衡阳县人民检察院还紧盯烟花爆竹、电动车违规充电等事故高发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年办理安全生产类案件7件,通过磋商和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消除消防隐患314处。同时,办案干警到乡镇企业、沿街商铺、小型作坊开展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宣讲,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督促经营主体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从一份建议到一次排查,从一所学校到整个辖区,检察监督的“小切口”撬动了安全治理的“大文章”。

为弱势群体“纾困解难”

司法之力,见于惩恶扬善、定分止争,更见于困境中的主动援手、细微之处的真切关怀。

今年4月,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司法局转交的吕某某权益受损线索。经查,2017年吕某某与张某结婚,4年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2023年8月被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患病后,张某在支付完初期5000元医药费后,便将吕某某送回娘家,从此不管不问。

该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确认,吕某某属于精神残疾妇女,系弱势群体,其丈夫长期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吕某某的合法权益,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

5月,该院正式立案,以民事支持起诉方式维护吕某某权益,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不利于吕某某后续生活保障和家庭关系弥合,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促成双方和解上。

在承办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背对背”疏导和“面对面”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共计7万元,当场兑付4万元。一桩家庭纠纷,在多方合力推动下得以实质性化解。

点滴努力,汇聚成司法为民的温暖底色。一年来,该院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15件,追回劳动报酬66.67万元,帮助残疾妇女追索扶养费20.18万元。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4名涉案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

数字背后,是一个个重获笑颜的家庭、一次次被抚平的创伤,更是“司法为民”四字最真切的诠释。

为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

“多亏检察官耐心释法、多方奔走协调,钱都拿回来了,困扰我三年的心事终于解决了。”今年7月,监督申请人刘某某专程来到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时间回到2022年7月,刘某某与张某某签订联建房劳务分包合同,先后缴纳保证金、出借资金,还垫付了各类前期开销。后来项目施工计划中途变更,刘某某最终没能进场。钱花出去了,活没干成,刘某某要求退款并赔偿,双方反复协商近三年,始终没有谈拢。

2025年12月,刘某某以遭遇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核查,公安机关认定该争议属于普通民事经济纠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某不服,向衡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于法有据,依法作出不支持立案监督申请的处理意见。结论虽然没变,但检察官没有一纸文书结案了事。

“案子不构成诈骗,可刘某某的钱确实花出去了,这笔账不能就这么悬着。”承办人告诉记者。

为此,该院组建矛盾化解工作专班,积极联动属地镇政府、派出所、村组,组织当事双方开展多轮协商。一边向刘某某耐心解释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帮他解开心里的“疙瘩”;另一边向张某某分析诉讼成本与法律风险,引导其换位思考。

从背对背疏导到面对面协商,经过专班反复居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补偿方案,刘某某的5万元经济损失得到全额弥补,积压数年的怨气彻底消散。

据悉,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中,不简单以程序办结作为终点,而是努力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加强实质性审查,进行实质性判断,解决实质性问题,真正通过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深化民生领域司法保护,让每一起案件都饱含温度,让每一项举措都回应期盼,在蒸阳大地上绘就更加温暖的民生幸福画卷。(龙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