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岳池法院:法官上门当“解铃人”,八年借款纠纷终化解

广安岳池法院:法官上门当“解铃人”,八年借款纠纷终化解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一笔拖了数年的借款,一个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的被告,一场看似陷入僵局的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带着卷宗、带着耐心上门调解,用细致入微的司法服务,解开双方“心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案情回顾:原告雷某与被告邓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邓某以修车、工地用钱等为由,陆续向雷某提出借款。雷某出于朋友情谊,通过现金交付和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出借共计人民币36000元。为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2018年7月18日,邓某向原告雷某出具借条一份,确认其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0元。此后,该笔借款拖欠八年之久。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邓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加之,邓某年事已高,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查看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工作也面临困难。

“电话沟通效果不好,就上门说”

面对“人难找、庭难开”的困境,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一边向邓某了解病情、出庭意愿和还款能力,一边引导雷某体谅邓某身体状况和实际困难,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双方本来是朋友,又有各自的不易,咱们一起想个既能维护你们合法权益、又能实际履行的办法。”

电话沟通效果不好,承办法官就一趟趟上门,一一核对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把还款金额、期限等一项项说清楚。

雷某:“我们也是多年的好友,他现在生活也困难,我只要能拿回借条上的本金就行。”

邓某:“无论如何,我的债务我理应承担,我会按分期方案还清。”

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放下心结,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考虑到邓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再次上门,现场签署调解笔录。至此,这起困扰原告数年的借款纠纷圆满化解。

(投稿单位:岳池县人民法院 作者:范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