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嵌入仲裁 广州仲裁委员会为建工争议解决提供“工具箱”
9月23日上午,广州仲裁委员会案件管理二部(建设工程仲裁院)举办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宣讲会。央企、省市属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的代表莅临会议。
广州仲裁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敏慎在开场致辞中指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存量优化提质的新阶段,争议解决机构服务企业的核心在于降本增效。广仲将努力为每一起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推动建设工程争议从“事后算总账”转向“过程及时清”。他表示,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广仲将国际工程领域成熟的争议评审机制引入本土实践,以制度创新践行“立信铸就广仲,创新赢得未来”的发展理念,让国际先进经验更好服务中国建筑企业。案件管理二部(建设工程仲裁院)部长姚震乾介绍了部门职能定位、办案秘书队伍建设情况。他强调,推动争议评审嵌入仲裁,既是回应行业需求的本土实践,也是广仲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制度探索。
随后,案件管理二部秘书邓莎妮围绕《广州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试行)》作解读。她介绍,广仲结合仲裁实务创新将评审嵌入仲裁程序,整套程序最快一个半月完成,以快破局破解建工鉴定周期长的行业痛点。她提示,争议评审以双方合意为前提,适合提前在合同中布局。
案件管理二部秘书江若诗结合经办的建工争议评审案例,讲解《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程序衔接操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她梳理了争议评审的国际演进脉络,重点介绍评审与仲裁衔接的五种法定情形等实务要点,指出评审决定与鉴定意见同为仲裁证据,可大幅减少鉴定依赖。
现场交流环节气氛热烈。企业代表围绕评审费用承担、评审决定与鉴定报告的适用关系、异议期的生效规则、转入仲裁时请求范围如何确定等问题踊跃提问,与会同志逐一进行解答。
与会企业代表表示,争议评审机制与国际接轨,广仲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了更加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新工具,将结合经营实际,研究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先行约定适用。下一步,广仲将持续完善争议评审配套机制、用好这个“工具箱”,推动国际成熟经验在本土落地生根,系统总结广州仲裁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规程与实务工具,稳步树立广州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