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场去!”——记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

“到现场去!”——记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

近日,记者来到河南省新蔡县,通过跟班的方式,探访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的故事。

该支部由新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的15名党员组成。虽然平时很少办理轰轰烈烈的大案,但同志们很愿意花心思研究寻常案件里的不寻常,而“到现场去”,则是他们多年来养成的工作习惯。

从数据中挖掘线索,到路口村头去寻找卷宗里疑问的答案……每一次“到现场去”,都是为了把问题看透彻,把案件办扎实,把监督做到位。

办案不局限于个案视角

9月2日上午8点30分,新蔡县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里,综合业务部的检察人员接过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抱来的一摞卷宗,逐项核对、录入系统。之后,系统会将案件自动分配给承办检察官。这里是该院案件流转的第一道关口,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都在此处完成交接。

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综合业务部主任王东告诉记者,综合业务部承担着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一系列工作,是全院办案工作的中枢纽带。“中枢”二字,对第三党支部而言有更具体的含义——支部把综合业务部和刑事检察部的15名党员紧紧团结在一起。

“我们掌握着全院的案件信息,可以借助大数据筛查异常情况线索,比如某一类刑事案件高发,或者案件数量较上年明显增长等。这些线索会被及时反馈给刑事检察部门,由他们进行统计分析。”王东介绍道。

新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三党支部书记韩伟表示,跨部门密切配合正是他们支部的优势。“以往,检察官仅掌握自己手中办理的案件,现在,通过集中研判高发案件类型,往往能发现隐藏在社会治理、行业管理以及风险防控中的漏洞,再通过深入调研,就可以将总结的经验传导至防控前端。”

办案不能局限于个案,凡事多问为什么,透过案件剖析同类问题高发原因,到问题指向的现场找到症结所在,把法律监督延伸到社会治理层面——这是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的共识。

被大数据“锁定”的路口

当天上午10点左右,韩伟带记者前往新蔡县城外环路上的一个十字路口,他说这里是一个用来发现问题的现场。然而,记者到了这个路口,却没发现有什么不寻常。韩伟说:“这样的‘寻常’,才是我们想看到的景象。”

“我们每年都要办理大量交通肇事案件。一名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的路段经常发生事故,其他检察官也反映了相似的情况。于是,我们对近5年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最后锁定了多个事故高发路段,并一一到现场实地调研。”韩伟介绍道,外环路这个路口,也是当初被“锁定”的路段之一。

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有的路段虽然地处较偏远的乡镇,但因恰好是两个乡镇的交界处,车流量大再加上缺少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所以事故易发;有的路段附近是学校,缺少减速带,导致上下学高峰时段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韩伟带记者来的这个路段,附近有工厂和新建小区,人流量大,又因为属于外环路,货车非常密集,在缺少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人车抢道”情况。

这些问题,不到现场仔细探查很难发现,这也是为什么该院第三党支部的同志们坚持走出办公室、走到现场去。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新蔡县检察院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加设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跟班当天,记者发现,这个最初未设置信号灯、事故频发的路口,经过整改已井然有序。韩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他们没有再收到这个路口发生交通肇事案的消息。对他们而言,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回到检察院后,韩伟简单休整,又和同事们举行了一场案件讨论会。韩伟介绍,第三党支部制定了《党建与业务融合事项清单》,让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对他们来说,“现场”不只是外环路上的那个路口,也是这间并不起眼的会议室,这是一个用来解决问题的现场。而他们的工作,就贯穿在这一外一内的穿梭中。

来到现场,心里才踏实

记者跟随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检察官到林洼村开展案件整改“回头看”,向村民了解报废农机国家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跟班的当天下午,案件讨论会散场后,记者见到了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徐爱民。他要带记者去的地方,是距离新蔡县检察院20多公里的林洼村。

近几年,新蔡县检察院陆续办理了多起农机报废补贴诈骗案。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农民对国家补贴政策不了解,以“收废铁”为名到农村收购报废农机,再用虚假身份、证件等骗取补贴资金。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补贴申请审核、资金管理漏洞,新蔡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案件办结,相关部门也已完成整改,可政策在村里实施效果如何、村民有没有遇到新的问题,这些是光看材料看不出来的。所以,徐爱民决定去林洼村开展“回头看”。

在林洼村,徐爱民格外关注农机的使用情况。林洼村党支部书记林兵兵告诉他,目前村里95%以上的田地都是用农机作业,报废农机的国家补贴也已实现全覆盖,村民到村里的农业服务中心申请就可以了。徐爱民还走进多户村民家中了解情况。村民林春民告诉他,现在没有人前来收废旧农机了,自己也熟悉了国家补贴政策。徐爱民这才真正放下心来。

记者有些好奇,徐爱民想了解村里的情况,为什么不直接给村支书打电话?徐爱民说:“到现场能够看到最真实的情况,让我感觉到踏实。”

此前,徐爱民也反复叮嘱第三党支部的年轻同志“一定要到现场去”,因为无论是办案还是处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只有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我在第三党支部10多年了,我的前辈们也都是这样做的,现在我们支部的党员都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同志们也认可这种办法,并且形成了一种风气。”徐爱民说。

正是这种“一定要到现场去”的务实作风,让第三党支部的同志们把一件件寻常案件办成了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也为支部赢得一串串沉甸甸的荣誉。近3年来,第三党支部15名党员共办理刑事案件2310件,无一错案;推动该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促推20余项机制落地。支部先后荣获“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驻马店市优秀党支部”等称号,涌现出“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8人次荣立省、市三等功,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今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份荣誉,属于党支部的每一名党员。

跟班结束,天色渐晚,新蔡县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恢复平静,当天受理的案件已流转至各承办检察官手中,等待进一步审查。从县城外环路上的十字路口,到林洼村的田间地头,记者一天跟班走过的地方并不多,看到的也不过是第三党支部党员们工作的一个侧面。以后,还会有新的案件送过来,还会有新的线索要跟进,谁也说不准下一个现场在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会“到现场去”。

集体介绍

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由15名长期奋战在检察工作一线的党员组成,支部先后荣获“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驻马店市优秀党支部”等称号,涌现出“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8人次荣立省、市三等功,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日报 《方圆》记者 黄莎 通讯员 张红旗 马坤鹏 海报 察画汇创意社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