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金秋开学季,用法治撑起“青春保护伞”

河南洛宁:金秋开学季,用法治撑起“青春保护伞”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宁法护青”法治宣讲团接连走进乡镇学校,把法治课搬进操场、搬进教室、搬进大课间。三位干警,三所学校,三堂“量身定制”的法治课,让“知法、懂法、守法”的种子在少年心中悄悄发芽。

杨鹏飞: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安全课

9月20日下午,民事审判庭杨鹏飞法官走进上戈镇初级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场校园安全法治专题宣讲。

课堂围绕网络安全、校园霸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禁毒普法四大重点展开:从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与不良信息,到杜绝言语侮辱、孤立排挤、聚众欺负;从结合典型案例讲清冲动违法的代价,到揭秘新型毒品的伪装套路和涉毒法律后果。杨鹏飞叮嘱同学们:陌生人的不明食品、饮料不要接,网络上的“口无遮拦”要担责,校园里的“小玩笑”越了界就是霸凌。

一堂课下来,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步“加满”,平安、法治、和谐的校园底色更亮了。

刘鑫:以案释法,法律种子播心间

9月23日上午,立案庭法官助理刘鑫走进河底镇杨坡中学,利用大课间时间,用三个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划出清晰的法律红线。

刘鑫选取的三起案例分别对应肢体冲突、网络暴力和社交孤立三种校园常见伤害形式。她通过还原案情、讲解判决结果,让同学们直观看到:打架伤人要赔钱,网上造谣要担责,起外号、搞孤立同样构成侵权。每一个案例的落脚点都指向同一个结论——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行为,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责。

短短一堂课,刘鑫把“法律就在身边”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格尊严不容侵犯,冷暴力也是暴力。她希望同学们从案例中汲取教训,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程笑天:对校园霸凌说“不”

9月23日下午,长水法庭法官助理程笑天走进河底镇初级中学,和小学生、初中生面对面聊“霸凌这件事”。

“玩笑有度,打闹有界。”程笑天把校园霸凌拆成四类:肢体霸凌、语言霸凌、社交霸凌、网络霸凌;再把判断标准一句话点破——故意、反复、不对等。他讲清“未成年=不用负责”的误区:学校处分会进档案,公安机关可训诫罚款,满十二周岁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满足一定条件也要负刑责。

对受害者,他提出“三不”原则:不硬扛、不沉默、不报复;对旁观者,他点破“起哄也是帮凶,冷眼也是伤害”;最后向全体同学发起倡议: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青春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在法治的阳光下,做正直、善良、守法、勇敢的新时代少年。

从山区乡镇到田间校园,从网络安全到拒毒防霸凌,从案例释法到价值引领,洛宁法院“宁法护青”宣讲团把纸上的法律,讲成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护身符”。

洛宁法院将继续擦亮“宁法护青”品牌,精准对接不同学段需求,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力量,让法治种子在每一所校园生根,让每一名少年都能向阳生长。(雷凤超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