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消杀”后续,当然不是罚款2万那么简单

“敌敌畏消杀”后续,当然不是罚款2万那么简单

前些天掀起舆论海啸的“敌敌畏消杀事件”,又有了新情况。

据媒体报道,涉事的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单位为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罚款金额2万元。违法事实为,长期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杀餐厅和室内场所,却从不依法记录用药信息;被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虚假整改,直到2026年8月,仍在违反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敌敌畏属于高毒有机磷农药,严禁用于食品经营场所,违规使用不仅会造成毒物残留,长期接触还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危害公共健康。反观绿林森公司,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员工无证上岗、将敌敌畏原液灌入矿泉水瓶并撕掉标签掩人耳目等,明知故犯,性质恶劣。再看上述行政处罚通报,即便相关部门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企业仍拒不改正、虚假整改,视法规如无物,对监管阳奉阴违,好大的胆子!

对于此番“2万元”的罚款,大家普遍觉得是罚轻了。对此,我们还是有必要捋一捋。首先,这一行政处罚只是一连串依法处置中的一环。此前,涉事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其次,这次处罚针对的是“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按照相关规定,2万元的罚金已是顶格。不过,若是针对“违规使用禁用农药或者剧毒高毒农药”这条罪状,罚金方面,最高可到10万元。目前,案件还在侦办,系统性排查需要些时间,我们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当然,事后加大力度追责,更关键的是事前预防机制得到位。且看一段时间以来,从“药水杨梅”到“甲醛白菜”,再到餐厅的“敌敌畏消杀”……每一条热搜,都透支着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就拿“敌敌畏消杀”来说,消杀作业多在深夜闭店后进行,操作隐蔽,常规巡查确实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如何更好提升监管效率,特别是强化源头治理,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工作能力。

食品安全问题牵动人心,要避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必须织密监管网,做好事前防范。近期的食品安全事件,媒体舆论监督、自媒体博主爆料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那就不妨鼓励媒体、自媒体以及普通市民依法依规提供举报线索,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让食品安全监管更具穿透力和时效性。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高压态势持续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才没有人再敢践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