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检察院进校园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潼关县检察院进校园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9月17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陈尚伟走进潼关县第三初级中学,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讲座谈活动,帮助学校教职工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座谈会上,陈尚伟与部分班主任面对面交流,围绕“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有什么后果”等关键问题,从制度定位、履职主体、法定报告情形、初中生易被忽视的预警信号、规范处置流程和法律责任六个方面进行解读。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学生受侵害线索的发现、判断和处置方法,帮助班主任准确把握报告标准、流程和注意事项,着力解决“不愿报告、不敢报告、不会报告”问题。他还向班主任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读本,建议教师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管理,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随后,陈尚伟与该校校长李聪彬座谈,围绕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化法治进校园、构建和谐校园等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要推动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将检察工作融入校园治理,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主动参与法治教育、安全治理和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干预学生不良行为,协助学校健全防欺凌、防性侵害、心理健康教育等机制。同时,依托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法治教育,并加强与学校协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活动期间,双方还共同在校园公示栏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提高师生和家长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

潼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校园落实落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郭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