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公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省文旅厅公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案例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案。吕梁市某旅行社经多次催告,未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及时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其行为违犯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2026年5月,吕梁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其负责人刘某某作出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导游曹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今年6月,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曹某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王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4名游客参加天津3日2晚游,其行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今年6月,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山西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抖音账号中以晋城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的名义进行网络招徕,组织2名游客参加平遥绵山2日游活动,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今年6月,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耿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