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以庭为课 兴文县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以案为鉴 以庭为课 兴文县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法院审判庭内,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旁听席上,三十余名来自全县各派出所、应急管理局、加油站及公职律师队伍的旁听人员神情专注。

这场由兴文县法院与兴文县司法局联合组织的庭审旁听活动,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以庭审现场为“课堂”,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2026年4月,兴文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民警查获一辆改装面包车。车辆后排座椅已被全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9个塑料油桶——7桶装满92号汽油、2桶装满0号柴油,合计263.32升。车厢里还装有三名未成年人,最大的十岁,最小的五岁,与满载易燃易爆液体的油桶拥挤在同一密闭空间内。车辆一旦发生碰撞、侧翻或遭遇明火,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涉案车辆登记在范某名下,经非法改装且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黄某及范某均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案发当日,范某因自身出行不便,安排黄某驾驶该车运输油料用于农业生产,并支付全部油款。

案发后,兴文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对范某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决定。范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依法维持原处罚决定。范某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执法程序、证据材料及法律适用,并当庭播放执法记录仪原始视频,直观还原现场危险场景。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以庭明责,既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也向危化品从业者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同时明晰了法律从业者的司法审查标准,形成执法规范、经营守安、服务提质的多维治理合力。

下一步,兴文县法院将持续健全完善常态化庭审旁听、法院开放日等工作机制,坚持以案释法,以“小案件”讲透“大法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供稿: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