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上路,法律绝不姑息

无证驾驶上路,法律绝不姑息

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违法风险隐患,压紧路面管控力度,坚决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执法,从严查处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月19日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现将案情曝光如下:

一、案情基本情况

2026年9月19日21时28分,康定公安交管执勤民辅警在434省道100公里200米处开展路面巡逻检查。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拦停核查时,拦停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查,经查,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二、处罚依据及处理结果

当事人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目前该案件已办结,行政处罚全部执行到位。

警示提示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部分驾驶人抱有“会开车就可以上路、短途行驶不会被查获”的侥幸心理。无证人员没有经过正规驾驶培训和考试,缺乏安全驾驶知识与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状况极易操作失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驾驶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全体驾乘人员: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车违法害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