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陕西汉中濂水河,水清岸绿、白鹭翩跹。河岸步道上,三三两两的村民漫步其间,不远处,濂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正加紧施工。眼前的景象,与几年前“堤上垦种、岸边堆废、污水直排”的场景判若两河。

濂水河是汉中市汉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汉中市南郑区红庙镇,流经12个镇(街),至梁山镇中咀村汇入汉江,流域面积701平方公里、河道全长66公里,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保护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汉江(汉中市段)曾被水利部表彰为“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守护好这条母亲河,对涵养南水北调水源、改善汉江水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一段时期以来,濂水河沿线堤防垦种、私建房屋、倾倒固废、污水直排等问题频发,让这条“幸福河”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该河流纵贯12个镇(街),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属地,存在管理职责交叉、权责界定不清等问题,是河湖治理的突出堵点。
对这一治理难题,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联合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及沿线各镇街协同发力,通过联合巡查、线索移送、问题会商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高效衔接,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端,压实汉山、梁山、黄官、青树、濂水、中所营等镇街属地监管责任,有效破解“九龙治水”治理难题,构建“一体管水”的全域治理格局。

2026年2月,检察干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汉山街道红桥村濂水河河堤沿线存在长期倾倒、堆放固体废物问题,不仅破坏沿岸人居环境,更严重威胁河道水质安全。因涉事区域责任主体分散、监管链条薄弱,前期整改工作推进滞后。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山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清理固废、健全常态化沿岸监管机制。属地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4月29日,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全面修复,该院依法对案件终结办理。
此类精准监督、靶向治理的案例在濂水河沿线治理中持续落地。对新集镇许营村段堤防垦种、协税镇南路村段堤防私建固定建筑物等违法行为,该院向区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清除农作物、拆除违章建筑;对青树镇新店村、梁山镇万众村、濂水镇联合村等河滩区域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逐一向属地镇街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存量固废、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完善日常保洁管护制度;对黄官镇李家咀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河道固废倾倒问题,督促属地及时完成清理整治,配套增设垃圾回收设施,从严守护辖区群众饮水安全底线。

污水直排是河湖生态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高台镇东新村污水处理站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流珠堰分洪渠、最终汇入濂水河,以及阳春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能持续规范运行等突出问题,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坚决筑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安全屏障。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推动个案精准监督向类案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延伸。在濂水河份份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濂水河沿线长期存在的堤防垦种、违章搭建、固废倾倒、污水直排等顽疾得到彻底整治。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清理污染及被占用河道2.1公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等各类固废600余吨;建成生态护岸24.4公里,完成6段滩面生态修复工程,布设42套智慧监测设备,推动河湖管护从传统“人工巡查”模式,升级为“人防+技防+物防”立体化、智能化管护体系。如今的濂水河,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标准以上,水清岸绿、草木葱茏、群鸟翔集的生态美景全面重现。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守护濂水河,充分彰显了司法护生态、惠民生的担当与治理价值。”在濂水河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上,区人大代表如是评价。近年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听证、现场核查,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引导公益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沿岸巡查、整改回访等工作,推动构建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河湖保护新格局,让“检察蓝”持续守护濂水清波,绘就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新画卷。(黄小康 吉慧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