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本身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制作会用到大量氧化剂、爆炸原料和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售卖、存放、运输,到燃放、报废销毁,全程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任何一个环节违规操作,都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为彻底堵住安全漏洞,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新规,对烟花爆竹实行全链条、全覆盖严格监管,每个环节都明确红线、从严管控。

生产环节严准入
所有生产企业必须持证合规经营,严格管控火药原料、半成品流转,杜绝违规生产操作,严控车间安全风险。
储存环节严管控
各类原料库、中转库、药物库、成品库全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混存、乱存、超量存放问题,守住仓储安全底线。
经营环节严审批
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全程登记产品流向,严查线上私下售卖、无证经营,规范出口流程,杜绝非法流通。
运输环节严查处
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合规备案,全程持证运输。严禁普通货车、快递、寄递渠道私自运输烟花爆竹。
燃放环节严规范
各地科学划定燃放范围、燃放时段,从严审批大型焰火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杜绝违规燃放行为。
再次提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证合法、无证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私自生产、售卖、运输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相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就包含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这类限制买卖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没有经过批准,私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险物品,会按照相关法规处罚;一旦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全部实行许可证制度。没有许可,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开展相关业务。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会被责令停止,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罚款,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
私自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可责令停止运输,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没收运输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还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安全无侥幸,法规无特例。请所有人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不触碰红线、不铤而走险,共同守住公共安全。
(刘季全 王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