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法院:先行调解提质效 三年债务一朝清

镇巴县法院:先行调解提质效 三年债务一朝清

“张某已经将拖欠近三年的10000元货款转给我了,我来申请撤诉,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追回欠款。”9月10日一早,原告王某来到镇巴县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一桩拖延已久的合伙货款纠纷顺利化解。

王某曾与他人合伙经营公司,被告张某拖欠合伙公司货款18000元。2024年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合伙人约定该笔债权归王某享有,并告知了张某。张某偿还8000元后,以账目存疑、债务归属不清为由拖延支付剩余款项。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镇巴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阅卷研判案情,经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张某对合伙债权归属存在认知偏差,由此产生抵触情绪,拖延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且案件事实争议较小,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通过线上电话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调取了案涉合伙纠纷的卷宗材料,依托前案调解笔录及生效调解书,逐条释明散伙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债权归属,从法律层面消除被告认识误区。同时结合在案证据与法律规定,向双方分析案件利弊、厘清权利义务。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释法说理,张某主动履行义务,将剩余10000元货款支付给王某。

该案高效办结,充分体现了先行调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解纷优势,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镇巴县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便民利民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以务实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财产权益。

(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张嘉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