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岛正加快推进“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审理涉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案件,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更好展现司法护航创新型产业发展的成果,更加全面有效服务科创企业,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选取服务保障“10+1”创新产业体系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形式,靠前提供司法指引、风险提示、法治宣讲,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着VR、XR技术快速普及,虚拟游戏账号出租、共享、破解资源教程在网络上悄然滋生。不少经营者打起平台账号的主意,通过有偿售卖账号密码、传播破解工具牟利,这些行为看似只是分享账号,实则悄悄侵蚀平台的商业根基。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全国首例XR行业不正当竞争案件就聚焦此类灰色行为,厘清新业态下的竞争边界,为数字虚拟产业划定守法红线。
海南某公司是PICO、“PICOVR助手”App的开发运营者,青岛某公司是PICO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主体。被告王某是某VR网站的经营者,其向网站付费会员提供PICO账号及密码信息,付费会员使用网站提供的PICO账号和密码即可获取PICO内游戏资源,被告还指导、帮助付费会员以多种手段使用破解版PICO游戏,并提供相应教程和工具。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公认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被告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在明知互联网账号实名制及游戏账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业惯例的前提下,仍然对外有偿提供PICO账号、密码,违反了公平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业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本案探索解决了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新型商业模式和竞争业态下,非同业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关系认定问题,认定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分享原告会员账号密码的行为,实质上挤占了原告的网络用户资源,为被告谋取交易机会、获得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判决不仅制止了被告的侵权行为,同时对XR行业领域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规范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竞争优势,促进XR行业等新型商业模式正常有序发展,净化互联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建议,平台经营者须进一步完善账号管理机制,强化账号异常登录、批量共享、异地高频使用行为的监测识别技术手段,及时处置被违规出租、出借的账号,清晰告知用户账号仅限本人使用,明确账号转租、共享、破解资源下载等行为的违约后果。市场经营者应当严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的公平诚信原则,不得通过租赁账号、提供破解工具、传播盗版游戏资源等方式,攫取其他平台的用户资源与商业成果,切勿借灰色商业模式谋取不当利益。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账号租赁、破解版游戏潜藏账号被盗、个人信息泄露、恶意程序植入等安全隐患,不购买非正规渠道的共享账号与破解资源,通过官方正规途径获取VR游戏及相关数字内容,保护自身财产与信息安全,助力数字XR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