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之力守护“东亚之肾”

建三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之力守护“东亚之肾”

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三江平原腹地,素有“东亚之肾”美誉,2002年洪河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成为我国第二批列入《名录》的14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2024年6月,建三江人民法院联合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也是辖区周边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近年来,建三江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交出了一份守护绿水青山的“绿色答卷”。

健全专业审判机制。严格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组建涉环资案件专业审判团队,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全面落实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资案件审理制度,积极探索“借力”助审,有效破解环资案件专业性强、事实认定难的办案痛点,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审判质效。

强化警示教育震慑。聚焦非法捕捞、破坏湿地植被等高频违法行为,在保护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警示标识,常态化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同时,将刑事案件中罚没的部分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工具移交司法保护基地警示教育室陈列展示,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警示震慑作用。

建立“全流程”司法生态修复体系。立足湿地生态保护实际,全面总结司法保护基地经验成果,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建立“生态损害评估-修复执行-效果追踪”全流程司法服务体系,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变“被动惩戒”为“主动补绿”,实现教育与惩戒双重目的。

打造“数字化”生态监控网络。深度融合司法审判与智慧生态监管,依托保护区智慧化平台,整合环境资源审判数据与生态监测数据,利用无人机巡航技术,对违法行为进行高空取证、区块链存证,以科技赋能破解湿地面积广、巡查难度大、取证不及时等治理难题,助力环境资源案件高效审理。

深化“司法+行政+企业”协同保护网络。与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地农场及相关企业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搭建生态司法协作工作站,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工作制度。聚焦非法捕捞、违规排污、破坏湿地植被等突出生态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专项整治,全方位筑牢湿地生态安全防线。

做实常态化生态法治宣传。紧扣世界湿地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保护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以案释法,开展“零距离”法治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尊重自然、守护生态的法治理念根植人心。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三江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强担当做生态安全的守护者、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捍卫者、生态文明事业的建设者,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用法治力量书写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