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实施第一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锚定服务治蜀兴川大局,围绕“能力提升年”“作风建设年”年度主线,聚焦“六大提升行动”,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蜀光 法护发展”专栏,以“良法善治”“护企兴川”“守护平安”“法惠万家”四个篇章展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转作风、强本领、抓落实、优服务、促发展的奋进姿态,以高质量法治赋能治蜀兴川现代化建设。
专栏第一篇章“良法善治”将陆续推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深耕法治四川建设、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践与鲜活成效,展现治蜀兴川进程中司法行政系统履职担当、以法治之力筑牢善治根基的生动图景。
下面一起了解我省在高标准推进法规“体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良法善治篇
四川推进生态环境法规“体检”
35件修改废止、11件将全面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施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四川落地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司法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目前,全省已高标准完成法规“体检”,修改、废止35件省级地方性法规;11件法规后续将逐步全面修订。
构建新法落地实施保障体系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建立常态化法规规章动态清理机制,分阶段推进全省法规规章梳理修订,解决修改废止不及时问题。建立新法实施衔接机制,新法颁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标梳理现行制度:与新法不一致的,严格执行上位法规定;符合新法精神的继续执行;对实施较为紧迫的事项,及时出台落实举措并向执法人员发出提醒,确保国家重大立法部署不悬空、不断档。将新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及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协同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压实制度实施监督链条。
高标准推进法规“全面体检”
在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城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与和指导下,司法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多轮集中会审,逐条对照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审查。与生态环境法典一致、仅作细化落地、无冲突无滞后的规定,保留实施,继续有效,保持现有制度的稳定性;存在部分条款不一致、重复冗余、管控要求滞后,但整体仍需继续施行的规定,打包集中修改,与上位法以及相关规定协调一致;上位依据不足、与生态环境法典严重抵触或者被全部涵盖、调整对象消失的规定,予以废止。“本次清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部分法规引用已经或者即将废止的上位法律;排污口审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制度规定与法典规定不统一;行政处罚主体、处罚种类、处罚幅度与法典不一致等。”上述负责人表示。
高质量完成法规修正废止
省级层面对35件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生态环境法典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予以修改、废止;另紧扣上位法新规定和全省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将制定时间较早、与生态环境法典精神不相适应的11件法规,纳入后续立法计划统筹推进全面修订。
下一步,司法厅将充分利用本次专项清理成果,围绕供水、渔业、矿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推动条件成熟项目及时纳入立法计划。同时,固化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法规规章清理机制,做实新法衔接配套全流程制度,持续维护法治统一,为推进美丽四川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