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8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派驻法制员王伟准时打开执法办案系统,一条临近11时到期的接处警警情提示弹出,他随即向当班民警发出处置提醒。
在东胜分局各基层所队,像王伟这样的派驻法制员共有13名。他们每日奔走在执法巡查一线,将执法监督关口从“案后”补救前置到“案前”预防。
派驻法制员制度是东胜公安分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一项探索,由法制部门选派业务骨干下沉基层所队,对案件审核、执法巡查、培训指导等环节实施常态化监督。
“派驻法制员要帮助办案民警把规范当习惯,而不是把习惯当规范。”东胜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军说。
制度推行伊始,分局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派驻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从案件审核、执法巡查、培训指导等环节明确职责清单。首批13名政治素质硬、法律功底深、实战经验足的民警,经统一培训合格后全部下沉一线履职。
这一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改变了传统执法监督“事后发现问题、事后追究责任”的被动模式。派驻法制员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日复一日的坚持。
东胜分局建立起“日巡查、周通报、月调度”常态化监督模式:每日对接处警、受立案、办案期限、执法音视频等关键环节开展线上巡查;每周汇总执法问题形成案管通报;每月由分局专题调度,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法制员常态化参加所队工作例会,现场解答办案难题,实现问题全量响应、深度剖析、及时反馈。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派驻法制员提请分局集体通案,动态优化侦查思路。
这一机制的运行将监督嵌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办案民警从接到警情的那一刻起就有法制员在场。
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中,分局创新推行“专家会诊”模式,派驻法制员、公职律师、分局法律顾问联合阅卷,从事实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等维度出具评查意见书,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撑。
前置监督的触角同时延伸至矛盾化解前端。2025年12月,派驻法制员崔蒲连参与一起纠纷调解,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协助社区民警将法理与情理融会贯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派驻法制员介入后,我们的调解成功率显著提升了。”公园路派出所民警刘瑞兴说。
从个案审核到类案指导,从风险预警到能力培养,13名派驻法制员正在把“规范”二字嵌入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之中。今年以来,法制大队发布执法工作指引3期,印制法治研学文集、法条新旧对照学习手册300余册,举办法治大讲堂累计培训500余人次。从“案后追责”到“案前预防”,从“机关审核”到“一线把关”,东胜公安分局派驻法制员制度不仅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最前端,而且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路径。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君怡 通讯员 高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