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治课不再是“满堂灌”

当法治课不再是“满堂灌”

金秋九月,高原天阔。2026年9月2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祁连山中学与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的校园里,迎来了一堂特殊的“开学第一课”。青海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网信办在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教育局、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举办的“与法‘童’行 共护未来”普法宣传进校园品牌活动如约而至,为高原少年送上一份沉甸甸的“法治开学礼”这场活动没有照本宣科,没有单向灌输,而是以沉浸式、参与式的创新场景,将法治精神悄然种进近千名青少年的心田。

“青小法”登场:法治从“遇见”开始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远吗?”伴随着清亮的提问,青海省普法宣传形象大使“青小法”蹦跳着登上讲台。这只以藏羚羊为原型的法治IP形象,手持法律绘本,笑容可掬,一亮相便引来同学们会心的欢呼。有奖问答环节随即展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几岁?”“遇到网络诈骗第一时间该怎么做?”同学们争先恐后举手,抢答声此起彼伏。答对者收获了法治文创小礼品,答错的也不气馁,反而追着“青小法”追问正确答案。短短二十分钟,法律常识在欢声笑语中被悄然记住。“以前觉得法律是书本里冷冰冰的条文,今天才发现它就藏在日常生活的点滴里。”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学生在互动后眼睛发亮。这句朴素的感慨,恰是这场普法活动最生动的注脚——法治教育的第一步,是让法律从遥不可及的“宏大事”变成可触可感的“身边事”。

以案释法:让法条“开口说话”

活动进入核心环节,西宁市城北区家庭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专家米春秀老师走上讲台。她没有急于展开理论,而是抛出一个问题:“同学们,如果有人在网上冒充你们的朋友借钱,你会怎么做?”台下瞬间炸开了锅,有人举手分享经历,有人低声讨论应对办法。米老师顺势切入主题——《民法典》中的防欺诈条款究竟如何守护我们的权益。整堂专题授课,米老师紧扣中学生认知特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针对校园欺凌与性侵害等敏感而沉重的话题,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通过剖析真实典型案件,从行为界定到现实危害,从法律后果到维权路径,层层深入,帮助学生在直面问题中破除认知盲区,树立“勇敢说不、依法维权”的坚定信念。当屏幕上展示出一组青少年网络受骗的真实数据时,教室瞬间安静。学生们凝神观看,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要点。一位男生在课后说:“以前总觉得诈骗离自己很远,听完才明白,骗子盯的就是我们这种‘懂一点又不全懂’的学生。”鲜活案例将抽象法条具象为可感可知的生活准则。这堂课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学生知道了“法律怎么说”,更在于让他们明白了“自己该怎么做”。

即兴辩论交锋,规则意识“辩”明晰

检验一堂法治课的效果,不是看学生记住了多少法条,而是看他们是否开始用法治思维去思考问题。为此,活动特别设置了即兴辩论环节,辩题就来自学生的日常——“中小学生到底该不该玩手机?”学生在短短半小时内完成组队和准备后登台。正反双方围绕“手机是学习工具还是沉迷诱因”“使用手机是个体自由还是需要规范”等观点展开交锋。“我方认为,手机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使用。法律没禁止未成年人用手机,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网络保护的边界,这本身就说明——规范是为了更好的自由!”反方辩手、祁连山中学初二学生的发言赢得全场掌声。辩手们在对抗中主动调用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唇枪舌剑中厘清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台下的同学也坐不住了,自由提问环节争先发言,有学生直言:“听完辩论我才意识到,用不用手机不是个人习惯问题,而是涉及自我管理和法律责任的选择。”一场辩论,让法治教育从“被告知”走向“我思考”,从被动接受走向主动内化。

深耕厚植:法治教育绝非“一阵风”

从“被动听”到“主动辩”,整场活动将知识讲授、互动体验与思辨实践深度融合,彻底打破了传统普法“满堂灌”的沉闷局面。一位班主任在现场观摩后感慨:“我注意到,辩论结束后,孩子们还在三五成群地讨论。这种后劲,是单纯说教给不了的。”这场活动并非孤例。近年来,青海省司法厅在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域持续深耕,将其作为普法重点工程扎实推进。从组织学生走进模拟法庭沉浸式体验司法程序,到推动各地“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再到此次“案例+互动+辩论”的立体化普法实践创新升级,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法治教育从“进校园”走向“在校园”,从“一阵风”走向“润物无声”。下一步,青海省司法厅及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协作,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与载体,将更多优质、鲜活的法治教育资源送进校园,以法治之光照亮高原少年的成长之路,为青春护航,为未来筑基。

(陈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