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抓5名涉赃“帮凶”

连抓5名涉赃“帮凶”

本报讯 近期,蓬莱公安分局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下游链条,以多警种联动研判为抓手,精准发力、跨省追击,多批次奔赴黑龙江、贵州、湖北、四川等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连续抓获5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有力斩断涉诈资金转移链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8月12日,根据刑警大队统一研判部署,紫荆山派出所民警远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经查,梁某在明知他人资金是涉诈赃款的情况下,仍提供个人银行卡协助刷流水、转移资金,累计接收并转出涉诈资金8800元,非法获利425元。在贵州,栾家口派出所派出精干力量奔赴盘州开展连续攻坚。8月11日,民警抵达当日即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其明知转入资金为诈骗赃款,仍将19800元资金转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全额消费使用;8月17日,办案民警持续作战,在当地抓获嫌疑人鄢某某。鄢某某不仅利用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账户帮助转移涉诈资金51000元、非法获利5150元,还介绍他人参与转移赃款19800元,再次获利3000元。与此同时,该局开发区派出所联合湾子口派出所依托刑侦大队精准线索研判,于8月13日远赴湖北武汉抓获嫌疑人何某。经查,何某在微信群内协助不法分子代收、转移受害人被骗资金,为诈骗资金流转提供直接帮助。8月21日,大辛店派出所联合蓬莱阁派出所又远赴四川成都,成功抓获嫌疑人岳某某。岳某某明知对方从事“跑分”违法犯罪,仍出借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并配合刷脸转账,非法获利2800元,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蓬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同步推进中。

在此,蓬莱警方郑重提醒: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仍予以接收、转移、消费或代为周转,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广大市民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贪图小额利益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更勿帮助他人转账、刷流水或代收赃款。切莫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依法从严追究。

(YMG全媒体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