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这个交给你们,我比较放心。”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携手辖区群众,成功救助一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9月6日晚,辖区群众魏女士在经营自家商铺时,一声巨响引起了魏女士的注意,走近一看,发现是一只神似鹰的飞禽动物因飞行中意外撞击商铺玻璃掉落在地面上。

在初步观察过程中,魏女士及家人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得知该动物疑似国家保护动物,于是魏女士将其小心翼翼装进袋子送往琼中县公安局湾岭派出所。
“小家伙送来的时候是用袋子装着,为了避免受到二次伤害,我们就临时给弄了一个纸箱。”林警官说道。
期间,民警对群众魏女士主动上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

经观察辨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由于碰撞原因,暂时无法飞行,为让它得到更专业的检查与救治,民警第一时间对接湾岭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并将其安全移交,待其伤愈后再择机放归大自然。
据悉,湾岭派出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以社区警务宣传工作为抓手,常态化深入村居开展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等知识宣传,广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严禁乱砍滥伐思想意识,共同守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警方提示,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猎捕、伤害、私自饲养或交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现受伤、迷途野生动物,切勿自行捕捉、投喂,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联系当地林业部门,交由专业人员救助,携手守护绿水青山、鸟语花香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