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国徽、几张板凳,田间地头就是法庭;一次调解、一场庭审,法治理念随之扎根。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青海省高级法院“十条措施”和巡回审判工作要求,黄南州法院立足州情实际,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为引领,深化“马背法庭”精神,以“指标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巡回审判从“走下去”向“走进去”、从“办一案”向“治一片”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

理念领航:把“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作为根本遵循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路径,也是“抬起衙门就群众”“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全州法院深刻认识巡回审判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的重要意义,结合黄南实际深化“马背法庭”精神,在履行司法职责中践行“人民是江山、江山是人民”“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的理念,用司法温度体现司法温情,让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更加温和便民,让人民法院办案方法更多、更丰富有效与优质高效,让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法律服务更加亲民直接。巡回审判中,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以实际行动生动实践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个便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三个服务”。
机制固本:以“指标化管理”推动巡回审判常态长效
全州法院均指定工作部门,在本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指导下统筹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承担纵深推进、督导督办、调查研究、宣传报道、支撑保障、考核评价及巡回审判点建设、沟通联络等职责。州中级法院确定民事审判第一庭承担统筹推进本院和全州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各基层法院向州中级法院报备负责部门及负责人、联络人名单。为确保工作落地,全州法院实行“指标化管理”,原则上以法官为单位确定年度巡回审判最低任务量;对没有适宜巡回审判案件或根据岗位特点不宜开展巡回审判的法官,可通过“法律七进”“法治副校长”等巡回法治宣传、法治宣讲完成任务量。法官在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中同步做好就地受理、回访、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等工作。州中级法院建立“分级通报”制度,通报具体到人、到案,月通报、季通报与年度通报相结合,并提醒法官在系统中“点击”录入,确保数据可提取、工作可评价、推进有实效。

阵地前移:以“六个就地”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黄南地域辽阔、农牧区分散,群众诉讼不便曾是现实难题。全州基层法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回审判点,优化布局,多措并举、协调联动,与巡回审判点所在乡镇、司法所乃至村社、社区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在巡回审判点挂牌,聘请乡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村社有关方面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担任联络负责人,通过会签文件、发动旁听等方式夯实基础。巡回审判坚持“以田间地头为原则、异地法庭为例外”,州中级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依托基层法院审判点,相关基层法院提供协调支持。在具体办案中,全州法院严格落实“六个就地”要求:就地受理,遇到群众起诉立案可当即受理、立即审理并及时补办手续;就地调解,邀请亲朋好友、基层组织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参与,促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就地开庭,深入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所在地公开审理;就地宣判,对具有典型积极意义的案件邀请群众旁听、案发地宣判释法;就地回访,认真做好判后释疑和调后执行;就地接访,耐心接待群众信访,合理诉求及时帮助解决。从“群众跑腿”到“法官上门”,巡回审判让诉讼服务更便捷、更温暖、更高效。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以精准普法厚植法治土壤
巡回审判不能“就案审案”。全州法院紧盯“精准普法”“清单式普法”要求,坚持把法治宣传、法治教育贯穿诉调、审判全过程,依托司法裁判强化规则引领,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选择案件时,注重选择合适、适于、普法效果好的案件;对不适合巡回审判或当事人不同意巡回方式的案件,不得采用巡回方式。开庭前,依托乡镇、司法所、村社、社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做好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旁听,力求保证受教育人数。同时,全州法院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及《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为指导,主动担纲“八五”普法任务,通过“法律七进”“法治副校长”等载体,区分农村、牧区、城市及乡镇、社区不同特点,用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巡回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推动法治与德治、自治融合,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展现司法担当。
多元共治: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源头解纷
巡回审判既是审判方式,更是治理方式。全州法院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促进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一网通调。建立健全基层解纷服务体系,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格局,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上门提供诉讼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完善“菜单式”解纷服务,促进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在推进中,全州法院加强与基层网格、专属网格网格员沟通联系,邀请社会第三方参与调解、化解,拓宽与政府部门对接途径;建立健全衍生诉讼案件预防机制,加强立审执各环节释明疏导和调解化解,减少上诉、再审和申诉信访;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机制,完善诚信诉讼保障机制,加强司法建议落实跟踪,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诉调对接,做好司法确认,促进诉讼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专业调解有机衔接,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黄南草原落地生根。
数字赋能:以现代化诉讼服务提升便民质效
巡回审判同样需要现代化支撑。全州法院在巡回审判中推广应用“移动数字法庭”“车载法庭”,普及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互联网庭审、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等,运用网上立案、缴费、保全、委托鉴定、证据交换质证、调解、开庭及电子送达等方式,提供各类网上诉讼服务。实行简案快审、调判结合,做好审判执行相关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从“马背法庭”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变的是方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保障护航:以系统支撑确保巡回审判行稳致远
黄南州法院明确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信息技术、双语服务等部门保障服务职责,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法官开展巡回审判提供便捷、周到、到位的支撑。司法警察部门主动作为,制定专门安保方案,发挥兼职法警作用,驾驶员同时承担安保、值庭之责;相关保障部门积极做好国徽、横幅、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及移动数字法庭等保障。负责统筹推进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纽带桥梁作用。政工部门牵头、统筹部门配合,对业务部门、法官及辅助人员、保障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州中级法院对全州法院开展和服务保障巡回审判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全州法院每年至少形成一篇务实管用的调研报告,加强全方位宣传报道,为巡回审判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从“抬起衙门就群众”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六个就地”到“一站式多元解纷”,黄南州法院正以巡回审判为笔,以基层治理为纸,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下一步,全州法院将继续深化“马背法庭”精神,让司法温度体现司法温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南、法治黄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抬起衙门就群众”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六个就地”到“一站式多元解纷”,黄南州法院正以巡回审判为笔,以基层治理为纸,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下一步,全州法院将继续深化“马背法庭”精神,让司法温度体现司法温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南、法治黄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