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发关注的刘翔退役安置“买断”问题,今天迎来最终收尾。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冠军刘翔10日在个人微博上发文称,自己已于9月1日“买断”,获得49.4万元“买断费”。

围绕舆论热议的“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质疑,刘翔选择直面争议、公开作答,完整披露了自己退役11年以来的薪资情况,用真实可见的数据回应质疑。根据其提供的信息,自2015年4月7日退役后至2026年,工资补助合计982935元,已全数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并附上银行流水、捐款回执作为佐证。
随后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回应了刘翔退役安置“买断”问题。通报称刘翔同志是我国优秀田径运动员,对他的选择予以充分尊重。
从顶层制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升学方面给予优待,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保障,为其就业创业提供指导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则规范了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关系解除、协商安置等人事程序。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确立了组织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原则,兼顾体制岗位保障与运动员个人职业选择。
那么,组织安置和自主择业究竟有何区别呢?组织安置,即由体育主管部门统筹提供教练员、体育管理、体育教育等体制内岗位,运动员经考核录用后保留事业人事关系;自主择业,是运动员自愿选择脱离原有事业人事关系,按政策申领一次性经济补偿,不再由体育系统安排岗位。社会俗称的 “买断”,本质就是自主择业的货币化安置方式。
上海市体育局表示,对刘翔的安置举措依据国家及本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退役运动员安置相关政策实施。过去十年间,本市对近千名运动员进行了退役安置。
“把‘安置’这件事放在阳光下,不是为了让社会舆论施加压力寻求第三条路。”刘翔表示,“我更加希望组织认真去考虑每一位退役运动员的出路,善待他们,让退役安置灵活多样,让他们有更合适的选择,因为他们搭上了整个青春和健康,甚至留下了永久的伤病。”